紓困條例6/30屆期 綠委籲延長

全球疫情燒不停,立委何志偉17日公開呼籲政院超前部署,「延長」今年6月30日就要屆期的「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適用期限一年,也呼籲財政部稅金分期緩繳政策「延長」六年或九年,讓政府產業一起度難關。

對此行政院迴應後續政府就各種情況,隨時檢討與盤點。政院強調,臺灣防疫世界第一,紓困及經濟振興成績也受肯定,超過110萬人免於失業,約1,200萬人得到紓困、維護產業生機,均是不易成就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9規定,本條例的施行期間爲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何志偉表示,各產業「慘況持續,依據勞動部1月25日公佈無薪假統計,實施家數有381家,實施人數是4,202人,較上一期增加39家、377人。且根據人力銀行調查結果發現,今年年終獎金平均數落在1.11個月,低於2020年的1.31個月,創下八年以來新低。

觀光產業是疫情衝擊第一排,何志偉拿出觀光局資料指出,2020年截至10月底旅行業停業家數共71家,停業家數幾乎是2019年的二倍。他說,即便政府預算有限,但在能力所及之下,應延長施行期限,呼籲行政院超前部署,現在開始規劃修法,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再延長一年」。

何志偉強調,許多傳統產業或中小企業撐得很辛苦,建議財政部「以三年爲基數」,讓稅金分期緩繳政策延長六年或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