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有哪些坑 中消協點名直播帶貨暗藏消費陷阱

(原標題:“雙11”有哪些坑?中消協點名直播帶貨暗藏消費陷阱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3日電 “雙11”臨近,中消協官網3日發佈“雙11”消費提示稱,直播帶貨暗藏一些消費陷阱,在銷售量不斷攀升的同時,一樁樁帶貨主播“翻車”事件也引發了不少消費者的吐槽。“槽點”主要有:直播帶貨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證照信息公示義務部分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嫌存在宣傳產品功效或使用極限詞等違規宣傳問題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兜售“三無”產品、假冒僞劣商品等。

中消協還提示,消費者選擇預付定金方式來享受商品優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細閱讀規則權衡利弊,確認值得購買後再下單支付。定金支付後,要及時關注商品進展,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尾款,避免因違約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在支付尾款時還要留意支付的金額是否與當時承諾的優惠一致,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等。

中消協對近幾年在“雙11”“6·18”等大促期間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所瞭解的情況進行梳理,以下幾個問題提請消費者注意:

(一)直播帶貨槽點多。近年來,隨着網購消費升級的日益加速,消費領域新場景、新業態、新應用不斷涌現。2016年開始,“直播+電商”成爲一種新興的網購引流方式,消費者對於網紅流量的關注度、對於商品的興趣度、對體驗互動的認知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通過觀看網絡直播進行下單購物。有數據資料統計,2019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已經達到4338億元,主播們的賣力講解、真切的體驗分享,商品直觀的呈現,刷屏的評論,讓消費者樂於下單。2020年在疫情影響下,多產業的“雲復工”、消費者“雲逛街、雲購物”的熱情高漲,更是助推了這種模式的演進。但在直播帶貨“光鮮”的背後,還存在着許多不規範之處,暗藏一些消費陷阱,在銷售量不斷攀升的同時,一樁樁帶貨主播“翻車”事件也引發了不少消費者的吐槽。據統計,消費者反映的“槽點”主要有:直播帶貨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證照信息公示義務;部分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嫌存在宣傳產品功效或使用極限詞等違規宣傳問題;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兜售“三無”產品、假冒僞劣商品等;直播刷粉絲數據、銷售量刷單造假“殺雛”;主播將消費者引至第三方,該平臺信用資質不佳或是引誘消費者進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後無保障,消費者難享“三包”權利等。

中消協官網截圖

(二)優惠活動水分多。紅包活動一直以來是各大電商平臺吸引用戶、提升銷量的慣用手段。但是消費者發現,有時候這些紅包活動看似優惠多多,實際上卻很雞肋。如,有消費者反映其在某網絡購物平臺參加搶紅包活動,一共搶到了900多個紅包,但實際優惠金額累計不到10元,花費了很大精力,最後只有滿滿的失落感;有的商家使用“限時搶購”“爆款秒殺”“巨惠特賣”等極具誘惑力的宣傳用語來吸引消費者下單,實際上是“先漲後降”的套路;還有的優惠活動可能就消費期限、商品品類、消費金額等設置一定的“門檻”,消費者達不到這些門檻,就不能享受到優惠。此外,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平臺與商家推出商品預售的促銷模式,以支付定金能夠享受優惠的方式來吸引消費者提前下單。這種商品預售模式看似優惠,但消費者應瞭解“定金”與“訂金”的區別,通常情況下“定金”支付後,如果消費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還;如果商家違約,則返還消費者定金的雙倍。

(三)商品質量問題多。商品質量問題一直是網絡購物和電視購物領域的消費痛點問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直接看到商品,只能通過廣告或者其他消費者評價來了解商品的質量和性能,一些不法商家就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通過虛假宣傳或者虛假好評、“刷單”等方式,誘導消費者選購。尤其是在“雙11”等大促活動期間,部分平臺、商家還會以促銷活動的名義進行推廣,表面上是讓利消費者,實則清庫存,甚至藉助低價來推銷其劣質商品,消費者一旦禁不住誘惑就很容易上當受騙,引發消費糾紛

(四)售後服務詬病多。一些商家重視銷售輕視售後服務也常常招致消費者的不滿,比較常見的問題有不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出的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不向消費者提供購物發票、售後電話無人接聽形同虛設、商品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卻要求消費者去鑑定、不履行“三包”義務、對消費者退貨或者退款請求拖延處理等。尤其是在直播帶貨、微商等電子商務新業態以及中小型電商中,這些售後服務問題更爲突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五)訂單合同違約多。大促期間,有的商家爲了衝擊銷量而虛標庫存,還有的商家可能只是爲了推廣或是收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打出“秒殺”“競拍”等低價促銷活動,吸引大量消費者下單購買後,商家或是遲遲不發貨等待消費者主動取消訂單,或是以“訂單異常”“商品缺貨”“操作失誤”“系統錯誤”等藉口爲由單方面強制“砍單”,由於下單的消費者數量較多,若商家不能妥善處理,極易引發羣體性消費糾紛。

(六)促銷廣告騷擾多。很多消費者還表示,一到大促期間,手機上、網絡上就會收到各種廣告促銷信息,有的甚至能夠根據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進行精準推送,即使消費者並沒有購物的打算,也難以逃脫這些廣告的輪番“轟炸”,讓人“不堪其擾”“防不勝防”。一方面暴露出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經營者並沒有很好地落實國家有關商業廣告推送的法律規定。

爲儘量規避上述問題,讓消費者在“雙11”等大促期間享受更好的消費體驗,中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堅定理性消費心態,切記量需而入。面對各種促銷、優惠廣告,消費者首先要保持理智,樹立科學消費、理性消費意識,根據自己或者家庭的實際需求選購商品,不被商家的各種促銷活動衝昏頭腦。在面對商家爲“清庫存”而進行大促時,消費者最好先清理一下自己的“庫存”,也許家裡還囤積着上次大促時血拼的商品。因此,建議消費者量需而入,千萬不要爲自己並不需要的物品再浪費精力和金錢了。

(二)儘量選擇資質齊全信譽較高的商家進行交易。資質齊全、信譽較高的商家,其經營行爲相對較爲規範,商品質量和售後服務等也有較高的保障。消費者千萬不能貪圖價格便宜就登錄陌生網站或者點擊不明鏈接進行交易,更不要隨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進行私下交易,以免吃虧上當。

(三)提前做足“功課”,不被各種“假優惠”陷阱誤導。建議消費者不輕信商家作出的“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購買商品前,要貨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場價格,再對商家促銷活動是否有實際優惠進行評估,警惕“明降實漲”等價格陷阱,避免受不實促銷誘惑而衝動消費。

(四)慎重預付定金,防範消費陷阱。消費者選擇預付定金方式來享受商品優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細閱讀規則,權衡利弊,確認值得購買後再下單支付。定金支付後,要及時關注商品進展,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尾款,避免因違約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在支付尾款時還要留意支付的金額是否與當時承諾的優惠一致,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等。

(五)認真行使先驗後籤”權利,確認無誤再簽收。收到商品時,消費者應當行使“先驗後籤”權利,仔細驗貨。尤其是一些貴重物品易碎品,一定要確認貨品完好無損並符合雙方的約定後再簽收。遇到快遞商品損毀或者與約定嚴重不符的,消費者有權拒籤。

(六)重視個人信息保護,不輕易向商家授權。消費者要重視對自身個人信息的保護,非確有必要的,儘量不向商家提供或者授權,以免被商家過度收集或是用來推送廣告信息。同時,快遞包裝上也常常含有消費者的姓名、電話和地址等個人信息,消費者應在丟棄快遞包裝前,先將個人信息撕毀或塗抹,防止泄露。

(七)注意留存購物證據,依法維護權益有保障。消費者要注意索取並保存購物憑證以及相應的商家承諾,通過網絡購物的,還應將訂單信息、購物聊天記錄等留存,作爲維權證據。發生消費糾紛時,可先與商家以及平臺進行溝通,如聯繫不上或者無法達成一致的,可向12315或者消協組織進行投訴,也可以通過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中消協也呼籲經營者要少一份“套路”,多一份“真誠”,大促期間要切實爲消費者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並提升服務水平,真正爲消費者提供“看得見、摸得着”的實惠,在帶動銷量的同時,讓消費更溫暖。(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