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派員工赴印度 留意稅務問題

印度最高法院於2022年五月就境外關係企業將其員工調派至印度之案件作出判決,認定跨國員工調派應視爲境外關係企業向印度公司提供人力派遣之服務並須課徵服務稅,故要求服務買受人印度公司向境外關係企業支付調派員工之薪資費用分攤時繳納服務稅。

事實上,上述最高法院判決推翻過去關稅及服務稅上訴法庭(CESTAT),認爲員工調派非屬服務提供故無須課徵服務稅之見解,改採更廣泛的定義來界定何謂服務提供並以實質重於形式的精神來全面評估員工調派之安排,評估項目包括雙方之僱傭關係、經濟實質效益、對調派員工之控制及集團對於調派員工薪資費用分攤政策等,據以認定境外關係企業調派員工至印度系屬向印度公司提供人力派遣服務。

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有德表示,儘管印度稅務法規尚未就此議題提供明確的規範,然有鑑於最高法院的判決通常具備高度影響力,未來印度稅務機關很有可能採用相同的見解來要求印度公司向境外關係企業給付調派員工費用分攤時,應依申報購買國外勞務方式繳納服務稅(適用稅率爲18%),該稅款得申報爲印度公司之進項稅額以扣抵其銷項稅額。

除了服務稅議題外,徐有德提醒,應同時關注印度稅務機關是否會採用類似見解來看待所得稅議題,例如印度公司是否需就給付之調派員工費用分攤款項辦理扣繳、境外關係企業是否因調派員工而被認定在印度境內構成重大經濟存在而延伸之課稅風險及是否符合移轉訂價規範等。

建議在印度佈局之臺商應重新檢視集團員工調派至印度之安排,並透過稅務顧問協助來全面評估現行申報方式之稅務合規性作爲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