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遭起訴 陳爲廷:辦民不辦官!做過的事願承擔

網搜小組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10日將318太陽運動、323佔領行政院事件,以及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等3案偵結,分別依妨害公務罪嫌,把陳爲廷林飛帆在內的118人起訴。對此,陳在臉書PO文表示,「做過的事情,我不會迴避;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承擔。」

陳爲廷談到,雖然目前還沒有看到起訴書,不過從到北檢應訊開始,自己的態度就是「坦然以對,但反對濫訴,更要求對施暴者究責。」只是看到檢方起訴的罪名裡,仍包括「妨礙公務」等各種過去幾年,檢警慣常打壓抗爭者的罪名。他呼籲檢方和法官,不要再用過去那種「莫須有」的入罪方式了。

由於3個案件總共起訴118人,陳爲廷直言民衆告施暴警察部分、下令驅離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案子,到現在一個都沒被起訴,連打人員警至今也還沒被找到,顯然是「辦民不辦官」、「司法不公」。至於面對大陸軟土深地私劃航線陸委會主委王鬱琦,今天也因張顯耀案辭職下臺,這些事件鋪排在一起,活像一出荒謬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