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被留置爭辯:我馬上要當縣長了 這肯定是誰害我

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了《十多年的“朋友”就是真情嗎》,講述江西省廬山市委原副書記周麟犯罪細節。

“政事兒”注意到,周麟是一名“80後”幹部,30歲時升副處級,去年8月被查。

周麟(資料圖)

官方履歷顯示,周麟生於1980年11月,早期在原廬山區工作,歷任共青團原廬山區委書記、原廬山區姑塘鎮鎮長、鎮黨委書記虞家河鄉黨委書記等職。

2011年,九江市公開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幹部,周麟通過選拔後,任原星子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縣委統戰部長,次年卸任縣委統戰部部長職務

2016年,周麟調任廬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職3年,於2019年12月任廬山市委副書記。去年8月28日,官方宣佈其被查。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報道,去年8月28日,周麟在被帶往留置點的路上,焦急地和辦案人員爭辯着,“這裡面只有收了錢的人才會進來,我哪裡收了錢?我馬上要當縣長了,這肯定是誰在害我!”

原來,就在此前不久,周麟還是縣長的熱門人選。他沒有想到留置通知書比正式任命書更早到達。這位年僅30歲就當上縣委常委的年輕幹部,剛開始對身邊人“一手給錢、一手辦事”的直接請託能夠保持警惕,最終卻沒有抵擋住“友情”的糖衣炮彈。2021年1月,因受賄126萬餘元,周麟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7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據九江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周麟說話很客氣,沒有官架子,會交朋友,也愛交朋友。爲官十幾年間,這一爲人處世的特點是他的優勢,後來卻成了他的弱點。

1980年出生的周麟成長在一個幹部家庭。大學畢業後,他選擇到體制內工作,從街道幹起,後被提拔爲九江市廬山區(2016年改爲濂溪區)團委書記。2008年,27歲的周麟被任命爲該區姑塘鎮鎮長,一年後出任虞家河鄉黨委書記。

當時正值九江市區向東擴展的階段,姑塘鎮和虞家河鄉是城區建設的前沿地帶。抓好當地經濟發展工作,對於從未在農村生活過的周麟來說並非易事。但他善與人打交道的性格給工作帶來了很大助力。虞家河鄉時任鄉長回憶稱,周麟“很隨和,很好溝通”,到任不久就和當地幹部打成一片。他朋友多,飯局多,時常能夠邀請做企業的人到本鄉走走看看,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謙虛和氣爲周麟換來不錯的人緣。在矛盾最多、難度最大的拆遷工作中,周麟得到了不少當地人的支持。比如,在鄉鎮有一定影響力的建材行業企業主蔣某某和李某某主動幫助政府做羣衆工作。在他們的協助下,拆遷工作不僅順利完成,而且創造了40天無一例上訪的記錄,成爲周麟仕途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擅長社交既幫助周麟打開工作局面,也在不知不覺間開始給他帶來負面影響。拆遷過程中,蔣李二人成了周麟的朋友。審查調查發現,周麟收受的賄款中,有不少來自蔣李二人。此外,從鄉鎮開始,豐富的社交生活就一直填充着周麟工作之外的時間,他享受社交的感覺,將飯局上聊聊天、吹吹牛視爲一種放鬆。在廬山市工作後期,他甚至給人留下了熱衷吃喝的印象

2011年,30歲的周麟通過競爭性選拔成功入圍九江市副縣級領導幹部任用人選,並被任命爲星子縣(2016年改爲廬山市)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縣委統戰部部長。

據報道,周麟“少年得志”、“前途不可限量”的聲音,在他耳邊此起彼伏。他的心中滿是激動、得意和榮耀,立志在新的崗位上撲下身子好好幹番事業。

不過,表面的光環和現實的遭遇卻形成了“反差”,由此造成了周麟心理上的“落差”。星子縣是九江市人口小縣、財政弱縣,周麟發現,縣委辦公室主任負責的開支只有他在鄉鎮時的三分之一。職責上,他只是縣委書記的助手,似乎還不如做鄉鎮主官那樣有存在感。加之星子縣遠離市區,周麟平時幾乎不能回家。自己雖然級別變高了,但實際收入卻有所下降,想給孩子多報培訓班都要精打細算。周麟的意氣風發被現實潑了一盆冷水。

他本想找朋友聊聊天,排解一下心中的苦悶,卻無奈地發現,但凡有點交情的朋友,在自己當上縣委常委後,“三句話不離請託辦事”,吹捧奉承之外,全無情誼可言。周麟感到厭惡,他們只是盯着自己手中的權力。事實上,朋友只談利益不談感情的狀況,長期伴隨着周麟,並隨着職位的提升愈發明顯。“現在回想起那段時間的心態,既膨脹又迷茫。職位越高,我卻感覺越孤獨。”周麟說。

只有兩個人沒有讓周麟厭煩——他在鄉鎮工作時結識的蔣某某和李某某。周麟甚至說,“參加工作以後,應該只有他們兩個算得上我的摯友了。”

與其他直接用錢向周麟示好的老闆不同,絕大多數時間,蔣李二人對周麟只談感情,不提要求。在周麟看來,他們爽快大方,不給自己惹麻煩,還是難得的傾聽者。他們帶周麟逛街消費,和他套近乎,但並沒有表現出要他幫忙辦事的意思。有時他們會主動提醒周麟,與某某老闆交往不要過於親密,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生活上需要錢,可以從他們那裡拿些用。有一次,因爲工作繁忙不能照顧家人,周麟表達了不想繼續幹下去的想法,蔣某某適時鼓勵他,你還年輕,起點很高,現在放棄大好前途未免可惜。

十幾年的交往中,周麟感到,蔣李二人是真心爲他着想,焦躁時予以安慰,失落時提供精神支持。周麟升任星子縣縣委常委後,每年春節,兩個老闆都會到他家拜年。李某某後來還管周麟的父母叫起乾爸、乾媽。

在周麟心裡,友情產生的信任已經蓋過了他對政商身份應有的警覺。

“圍獵”者通常先取得對方的好感和信任,再適時提出要求。蔣李二人也不例外。在與周麟的密切接觸中,他們瞭解到他對錢的需求,也深知他明確提出的底線:直接送錢請託辦事,是絕對行不通的。他們選擇爲自己的真實目的罩上友誼的面紗,十餘年間,每年拜年都會留下一兩萬元的紅包

周麟也曾有過“無功受祿”的不安。蔣李二人第一次留下紅包的2011年,周麟剛剛離開廬山區到星子縣任職。那時的他對紀法規定只有大致印象,自信地認爲蔣李二人已不再是他的管理服務對象,可以當作純粹的朋友。紅包是朋友的禮物,與權力毫無關係。同時,他還有一點私心。相比於老闆幾百上千萬元的年收入,這一兩萬元不過是九牛一毛,對周麟來說卻不是小錢,“感覺他們給我錢,就像扶貧一樣”。

辦案人員介紹,周麟最反感唯利是圖的人,但如果先和他成爲朋友,再請他辦事,他就容易自我麻痹,認爲這是對朋友盡仁義之責。所有給周麟送錢的朋友,他最後都幫了忙。很顯然,周麟將蔣李二人給他送錢與請他幫忙完全分開,後來在子女上學、承接工程等方面爲其提供幫助。殊不知,這一個個紅包和一次次請託早已構成權錢交易的事實。

畢竟相識十幾年,很難說他們之間沒有一點情誼,但遺憾的是,周麟始終沒有看清兩人的真實面目。他將自己比作期貨,“如果性價比不高,誰也不願意投資。我已經明確講過違規的事不會做,他們再送給我錢,出於朋友情誼還是大過‘圍獵’的可能吧。”

周麟不知道的是,在辦案人員面前,蔣某某曾說,和前途好的領導幹部交朋友,對我們總沒有壞處。他這麼年輕,希望他走上縣委書記的崗位後,我們可以從他身上獲取更大的利益。

雖然周麟自稱職位越高,交心朋友越少。但在外人看來,他經常吃吃喝喝,八小時外飯局一直不斷。採訪過程中,他也反思起廣泛社交、熱衷吃喝給自己帶來的不良影響。

最突出的表現是工作方式的變化。在鄉鎮,周麟是同事口中爲人和善的年輕領導,但自從40天無上訪完成拆遷工作後,他認爲自己不僅能夠獨立做事,而且老同志做不好的他也能完成。尚未經過沉澱就膨脹的心讓周麟開始享受朋友的奉承,而周圍人看他喜歡吃喝,見風使舵,飯局上的衆星捧月又進一步助長了他的得意。

在工作上,飄飄然的情緒容易轉化爲盲目的自信和絕對的強勢。廬山市的一些幹部記得,在擔任常務副市長和市委副書記期間,周麟會以非常嚴厲的方式推進工作,有時一點小事不合他意,便會大發脾氣。“應該說那時候我錯把酒肉朋友的吹捧當作真本事,工作推進稍有不順,就會非常焦躁。”周麟說。

更爲不利的是,周麟的社會聲譽在不斷降低。他長期想當然地以爲,只要自己不違規爲朋友謀利,吃飯喝酒的交往都可以接受。辦案人員發現,在廬山市任職後期,周麟幾乎每週末都回到九江市裡吃飯,有時還主動組局。雖然組織曾多次提醒他注意吃喝和交友問題,被虛幻的吹捧衝昏頭腦的周麟依然毫不在意。2017年前後,周圍人漸漸聽說,周麟還和九江市黑惡勢力有着密切往來。

談到這些,周麟悔不當初,“我後來才知道,包括涉黑涉惡組織成員在內的一些人,只因參加了我在場的一個飯局,便號稱和周市長關係很好,到處吹牛,給自己謀好處。”

2020年4月,九江市紀委監委接到問題線索,反映周麟涉嫌爲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他受賄的情況也隨即暴露出來。被留置前,他仍然沉浸在吹捧奉承中,暢想着未來的仕途。

去年11月,周麟被“雙開”。通報稱,周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或索要管理服務對象高檔菸酒及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投資入股;違反羣衆紀律,收受涉黑組織成員財物,爲其在項目開發、逃避打擊等方面提供關照,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周麟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經濟上貪婪,既想當官又想斂財,甘願被“圍獵”,變通形式向管理服務對象和下屬單位索要財物;生活上墮落,追求享樂主義,搞錢色交易;褻瀆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把“公權”當成“私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其行爲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肆無忌憚、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周麟被查後,九江多個部門召開周麟案警示教育會,要求要深刻汲取“周麟案”教訓,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時刻築牢防線、守住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