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泡麪老師恐嚇檢察官:花200萬殺妳 免刑變關6個月

伍翁賣場偷59元的泡麪,卻寫信威脅檢察官,罪加一等。(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有偷竊前科的退休老師伍忠祿,去年4月在大賣場偷了泡麪被吳姓女檢察官起訴,原本獲判免刑,但他案子審理期間,假冒學生口吻寫信恐嚇檢察官,「願意花200萬請人殺妳」,還提及要傷害其家人士林地院24日依恐嚇、僞造文書等罪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今年80多歲的伍忠祿在50幾年前畢業湖北的第六師範學院,曾在臺北市北投區江和義方擔任國小老師兼任教務主任,退休之後和妻子兒子家人同住,先前就已經有多項偷竊前科。

去年4月,伍翁到家樂福北投店拿了59塊的泡麪一包,塞在上衣裡試圖偷竊,被店員發現後報警法官認爲他犯行之後有悔意,且沒造成店家實際損失,即使有偷竊前科,也多是拿便宜的民生用品而已,因此判他免受刑罰

但是在法院審理案子期間,起訴的吳檢察官卻收到多封不明人士恐嚇信。這些信件寄信人稱是伍忠祿的學生,覺得老師不會偷竊,大罵檢察官狠毒,「我們認爲你是居心陷害伍老師,已經請好殺手,當他殺了妳之後,我們會給他200萬元」。吳姓檢察官說,信裡面除了威脅要殺了她以外還提及家人,讓她非常害怕,擔心會遭遇不測。

不止檢察官,連審理法官都收到自稱伍翁學生的不明人士表示,「伍老師兒子將他的退休金拿去買股票賠慘,老師體弱多病非常可憐」,即使被罰幾千塊錢也是很大的負擔,「我們跪求鈞長法外施恩網開一面,疼惜貧病雙苦的老人。」

檢警循線追查後發現,寄恐嚇信的竟然就是伍忠祿本人。伍翁在印章店僞造了7個不同姓名的章,用自己學生的口吻寫了4封恐嚇信寄出,不過到案後堅決否認。但是士林地方法院認爲,證據顯示恐嚇信中的筆跡和伍翁相同,堅視器也清楚拍到他去郵局寄信的身影,因此認爲伍翁觸犯僞造文書、恐嚇等罪,24日判定他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伍忠祿寫恐嚇信還親自寄,全被郵局監視器拍下來。(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