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曾毆打辱罵馬蓉?法院判決書曝光昔日真相

本站娛樂5月10日報道 2018年12月,馬蓉自曝與王寶發生衝突,並遭到其毆打,她還向媒體提供了多張自己受傷的照片。馬蓉還稱,在婚姻期間,就曾遭到王寶強的施暴,但王寶強方並未迴應這一指控

馬蓉受傷後,與她以姐弟相稱、社交平臺上名叫“粒不再”的網友接受她的委託發佈了聲明,在聲明中詳述的兩人發生衝突的過程原因,但隨後該名網名清空了社交平臺。

5月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發佈了王寶強與範立網絡侵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在判決書當中,提到了2018年馬蓉遭到王寶強家暴一事的許多細節。在判決書當中,王寶強的訴求爲被告範立用微博暱稱爲“粒不再”的賬號,分別在2016年8月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2日發佈了三條侵犯王寶強名譽權及隱私權內容,並且還捏造王寶強利用公衆人物身份調動水軍煽動網民等等。

據判決書內容顯示,馬蓉在當時存在非法入侵王寶強住宅,而王寶強不存在拒絕讓她接孩子、毆打及辱罵她的情況。因此,2018年12月2日發佈的內容不對王寶強構成名譽侵犯。

同樣2018年8月6日發佈的內容,也同樣被法院判定爲不對王寶強構成名譽侵犯。

但針對“粒不再”2016年8月發佈的微博,法院認爲其中“利用公衆人物身份”的表述,可以認定被告發布該微博指向對象原告王寶強;其次,被告在該條微博中使用“調動水軍,煽動網民,漫灌式的語言暴力和人身攻擊”等表述,易使社會公衆對原告王寶強的行爲產生誤解,且其提交證據無法證明評論、轉發馬蓉微博用戶爲原告王寶強調動,因此構成對原告王寶強的誹謗。

最終,法院判決範立在其本人微博賬號“粒不再”中向原告王寶強公開賠禮道歉,還需賠償原告王寶強公證費2000元、律師費200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