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法治不僅要求完備的法律體系、完善的執法機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公平正義是司法靈魂生命,強調要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明確“不論處在什麼發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強調“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求“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推進以審判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抓好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依法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件,紮實推進平安中國建設,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良法善治成爲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根基,人民羣衆的獲得感、滿意度顯著提升。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爲了人民、依靠人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隨着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人民羣衆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積極迴應人民羣衆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要把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要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着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快構建規範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堅持維護人民權益,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安寧、羣衆更安樂。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擘畫了我國未來發展藍圖,在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時明確“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的內容,在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時明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的任務。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核心黨中央周圍,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奮力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