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委任律師告監院國賠 知情人士:石木欽案前哨戰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本報資料照片

監院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鐘不當往來及買股案,引爆司法重大丑聞,翁的委任律師吳孟勳認爲監院調查報告不實,造成他名譽受損,向監院請求國賠100萬。知情人士分析,吳孟勳明知難以舉證監委美玉高涌誠「故意」毀謗他的名譽,卻仍提告,背後可能試圖欲打翁茂鍾筆記本不實,推測是「石木欽大戰略」之一,可能是石木欽案的「前哨戰」。

律師吳孟勳爲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兒子,日前他以監院報告不實,毀損他的名譽,向監院請求國家賠償100萬。據悉,監院已收到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遭提告的法院通知書

王美玉證實,4月13日上午9點40分將於北院開言詞辯論庭,吳孟勳以《國家賠償法》第2條,「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向監院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監院已委託律師詹順貴出庭

高涌誠說,一般提告國賠是告國家機關不太會連同執行的公務員一併告,因爲提告需負舉證責任,要舉證監委是「故意」毀謗吳的名譽,另律師並非監院的調查對象,監院的職權無法觸及律師,「報告提到好幾位律師,只有吳孟勳跳出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王美玉也說,「我沒有指他(吳孟勳)不當宴飲」,監院是針對公務員不當宴飲。

王美玉表示,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是合議制,他們第一次提出調查報告時,彈劾審查會沒有通過,直到第六屆監委上任後,才通過彈劾,所有的彈劾跟調查報告都必須經過審查委員會審查,事後也未外公佈,彈劾的是石木欽。

王美玉指出,吳孟勳會被寫在調查報告中的原因,完全來自於法務部最高檢移送給司法院,「這是法務部的公文書」,經過司法院通過人審會後,再送到監察院,「這何錯之有?故意在哪?這就是寫在公文書上的」。

知情人士分析,吳孟勳出來打訴訟,可能是幫翁茂鍾或石木欽打筆記本的不實,降低筆記本的真實性。但王美玉爲了證實筆記本的真實性,和特地查閱20年前《工商時報》相關報導結果是真的。

知情人士表示,內行人都知道吳孟勳出來告不會贏,因爲要負舉證責任、證明王、高是「故意」毀謗吳的名譽,但吳仍提告,某種程度就是協助打筆記本的不實,「明知不會贏,卻仍提告,只能認爲是石木欽的大戰略之一」,可說是「前哨戰」。

知情人士指出,石木欽與翁茂鍾近來動作頻繁,猜測石木欽一定會請翁來作證,難道懲戒法庭不需要在社會大衆檢視下進行?屆時應呼應外界要求公開的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