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愛吃嫩妹 騙裸照再拍片

施姓武術教練因拍攝裸照威脅少女並性侵,士林地院9月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士林地檢署日前從手機影片發現另外一名被害人,再度依法提起公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國中、國小教武術的施姓教練,利用IG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先誘使少女傳裸照給他,再以散佈照片威脅強迫發生關係,事後施狡辯2人是男女朋友雙方合意性交實則一邊性交一邊錄影,再成爲要脅的影片,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等罪提起公訴。

20多歲的施姓男子,今年7月間網路上化名,誘使涉世未深的少女出門,還1人分飾2角,化身女子要替被害女子介紹同姓女友爲由,並強拍性愛影片,過程中要求被害少女說出「我很騷」的話語,今年9月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現仍在高院上訴審理中,施遭羈押看守所至今。

士林地檢署後續從他的手機內,發現還有其他被害人影片,又清出另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因爲心生畏懼,今年2月間配合施男2次邀約,相約汽車旅館、至善路便利商店廁所發生關係。

施男以慣用手法「不配合就要散佈裸照」恫嚇被害少女,但少女不得已配合,又被2度恫嚇要散佈裸照,就像是永無止盡的漩渦糾纏少女,檢察官傳喚施,他竟辯稱「我們都是單身,想要交男女朋友,做正常男女朋友的事,錄影時被害女子沒說什麼。」

檢察官以違反本人意願拍攝猥褻影片、強制性交、恐嚇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