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LINE一則算加班4小時 柯文哲:哪有這麼好賺的?

柯文哲認爲,LINE加班問題需要有規範。(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許多僱主喜歡用LINE聯絡工作事項,日前就發生有電子業勞工休假時還接到僱主的LINE交付工作,因而在遭解僱後,向僱主索討加班費,最後僱主遭判須付加班費。對於一則訊息要算4小時加班,臺北市長柯文哲12日受訪時表示,「哪有這麼好賺」,許多問題還需多方探討。

也喜歡用LINE聯絡市政工作的柯文哲上午出席動物園植樹暨插秧活動」,會後受訪時說,對於LINE加班的問題,會蒐集一下相關資訊再看怎麼處理,還是會有個規範,但也不贊成下班還「LINE個不停」。

▼僱主在休假日或者下班時間傳LINE聯絡工作事項,須給付勞工加班費。(圖/東森新聞

不過,對於休假日僱主傳一則LIN要算「4小時加班」,柯文哲也忍不住直呼:「哪有這麼好賺的」;至於一例一休的爭議,他認爲,前3個月還是宣導期,還有各種陳情、檢舉,待將問題蒐集整理後,再輔導企業主改進,不會直接開罰,等3個月結束後,再看還有哪些需要、改進,再進一步修改規則

由於一例一休勞資新法上路,強制規定勞工休假,若要勞工加班,僱主須給付加班費,也讓加班費的核定規範出現些許問題與爭議,然而,日前一名新北市電子業助理春節前遭解僱,認爲自己權益受損,除要求精神賠償外,另外也提出相關加班費給付要求;最後,新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方提供的通訊紀錄後,認定僱主應給加班費,以1封訊息至少1分鐘計算,勞工平日加班358分鐘、假日加班1007分鐘,僱主該給付2598元給勞工。

勞動部函釋,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指導原則,加班應以實際勞務提供的起訖時間計算,而依LINE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通話秒數,工作時間至少以1分鐘計算;不過,依照一例一休新法規定,休假日加班未滿4小時仍需以4小時計薪,至於LINE訊息交付工作,即便是1分鐘,也同樣得以4小時計算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