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經銷商售價、網路販售 捷安特遭罰350萬

▲禁經銷商網售轉賣,巨大遭罰350萬。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7日公告生產捷安特的巨大機械工業公司,以合約條款限制經銷商自由決定轉售價格,及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兩項因素,遭公平會以違反公平交易法,二項違法行爲並處新臺幣350萬元罰鍰。這也是繼美利達自行車限制經銷商,在網路銷售,遭罰2百萬後,第2家自行車廠商被罰。

國內自行車龍頭「捷安特」(巨大機械),產品名揚國際,不過現在卻被公平會盯上,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羣表示,「捷安特限制他的經銷商轉售的價格,這個部分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我們處以100萬元罰鍰。第二個部分,他限制他的經銷商不得做網路廣告,這部分違反公平法第19條第6款,我們處以250萬罰鍰。」公平會認爲,巨大機械限制經銷商做網路銷售,及轉售價格,有妨礙交易資訊透明,限制公平競爭之情事,因此大動作開罰350萬。

公平會從去年開始,盯上國內自行車雙雄捷安特及美利達兩家公司,展開調查。美利達今年5月才被查出,要求買斷產品的經銷商,不得從事網路銷售,而被罰250萬。沒想到如今競爭對手捷安特,被罰得更多,原因就在捷安特在合約要求經銷商,必須參考「建議售價」銷售,否則就可能終止合約。

成立40年的巨大機械,原本只是一間家庭式工廠,現在成爲成功的跨國集團,如今因爲違反公平法遭罰。巨大對此發表聲明表示,相當遺憾,並表示會在收到正式處分書後,提出訴願。(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