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案/王令麟:我們被政府搶劫 爲6萬股東討公道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痛批小巨蛋違法接管「我們被政府搶劫!」(圖/記者徐文彬攝)

王令麟聲明全文

一談到小巨蛋,可說是我心中的痛,對於霸案,爲父親錯誤贖罪,我沒有怨言,但因爲我被指控涉嫌圍標小巨蛋,雖然2011年法院已經判決無罪確定,還我清白,但是東森巨蛋因爲小巨蛋被市政府違法接管,損失了五億多,那是上市公司六萬多股東的財產,所以東森國際公司要聲請釋憲,「這不是我王令麟個人的事,是六萬多個股東的權益,如果不盡全力爭取公道,對不起這些股東!」首先,我把時間拉回到2005年,當年我經營的東森集團,在媒體和零售都是該產業領航者,包括:(1)有線電視MSO規模是第一名,就是如今的凱擘有線電視;(2)東森電視在頻道數、收視率營收,也都是第一名;(3)東森購物在頻道和營收也是第一名;整個集團擁有7千多名員工,創造單年600億的營收,是世界華人媒體當中產值最高的。

爲了服務全球華人,我希望爲華文媒體產業開創更寬闊的世界格局,讓全世界認識臺灣文化,經營小巨蛋,對推廣文化和東森集團企業形象都有很大的正面效益,我更希望東森集團能夠結合媒體、休閒和娛樂文化產業,打造一個平臺,把臺灣行銷到全世界。這是當年東森參與投標小巨蛋的初衷。

當時包括傳聞也想參與小巨蛋投標的中國時報聯合報,我私下打探,他們都說「那個不會賺錢,去標它幹什麼?」因爲當時市場狀況並不好,但小巨蛋底標九年權利金約15億元,等於得標者一年什麼都不做就要拿給市政府一億七千萬元。雖然評估投標小巨蛋不一定會賺錢,但至少可以讓社會大衆知道東森集團除了娛樂、商業之外,在藝文方面也能做出貢獻、回饋社會,所以東森還是去投標小巨蛋。既然決定要做,就一定要全力以赴做到最好,所以爲了籌備投標,從小巨蛋完工前一年,整個東森集團已經投入數千萬元。

2005年東森集團順利標下小巨蛋經營權,從臺北市政府手中接手經營之後,我們才發現很多設備根本有問題,缺失高達上千項,但爲了配合市政府要求在馬英九市長卸任前開幕,我請同仁大局爲重」,東森巨蛋公司自行花了2千多萬改善小巨蛋的硬體;但小巨蛋經營合約中要求建置的LED設計規格,接手後發現全世界根本沒有廠商做得出來,我們要求臺北市政府處理變更設計,拖了一年多才解決,沒想到LED設置延宕,卻變成後來東森巨蛋被市政府要求解約的原因之一。市政府原始設計就有問題,卻變成民間企業接手經營的過錯,這豈不荒謬!

即使困難重重,但東森巨蛋接手經營小巨蛋後,秉持要讓世界看見臺灣文化的初衷,第一場正式表演就安排了歌神張學友音樂劇雪狼湖》,爲小巨蛋成爲首屈一指的表演場地,拉開成功的序幕,全亞洲頂尖藝人,都爭相站上小巨蛋舞臺。

在東森巨蛋努力用心經營之下,臺北小巨蛋名號逐漸響亮,沒想到,2007年力霸案發生了,我父親犯的錯誤,一走了之,我留下來爲父親贖罪毫無怨言,但是對於小巨蛋案,我實在是非常不甘心,也很無奈。2007年6月,檢察官監聽到一通錯誤資訊的電話,懷疑我取得小巨蛋經營權涉嫌圍標將我起訴,因力霸集團案遭到法院收押禁見,對於外界的一切,只能透過律師轉達。當時關在監牢裡,聽到臺北市政府立即解除小巨蛋合約,甚至發動大批警力強行接管,「民主國家怎麼會有這種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的事?」而且最後法院證實我根本沒有圍標。

去年我接受這本書作者採訪的時侯,當時臺北市政府與遠雄集團因爲大巨蛋爭議還沒落幕,柯文哲市長因爲個性問題,講話比較直接,但是比起大巨蛋和小巨蛋,大巨蛋歷經監察院糾正、工程延宕、停工等重大爭議,但柯市長還是給予遠雄集團改善期限,並沒有貿然接管。相對的,一路在政界做上來的郝龍斌市長,卻是落井下石,把人推向懸崖,同樣是市長,重視程序的柯文哲,顯然比郝龍斌在民主法治的精神強多了,「如果當時我沒有被收押,相信小巨蛋不會被接管」、「我們是被政府搶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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