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情書誘騙性侵10歲女學生...還買避孕藥給她 惡劣狼師判囚12年半

狼師誘騙10歲女學生上牀。(圖/123RF)

實習記者範芷菱綜合報導

大陸廣東湛江市的一位小學老師,竟然不斷用寫情書、傳紙條方式,誘拐10歲女學生小花化名)到教師宿舍多次猥褻並性侵3次,之後更是買避孕藥給她服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判處1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禁止被告人自刑罰執行完畢或是假釋之日起從事教師職業3年。

據《新浪廣東》報導,已婚的伍衛華原是湛江市遂溪縣一所中學的教師,2017年9月到該縣某小學進行支教,負責二、四年級數學語文教學工作。然而同年11月認識該小學10歲的五年級學生小花後,便以教學英語爲由拉近兩人的距離,更是用寫情書和傳紙條的猛烈攻勢謊稱自己已經離異、想要認真談一場戀愛,騙取小花的同情心

▲伍衛華不斷用寫情書與傳遞紙條的方式誘騙小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之後伍衛華還將她帶到位於3樓的教師宿舍裡,多次伸出狼手猥褻並與小花發生性關係,期間爲了不讓她懷孕而東窗事發,便購買避孕藥給她服用,並要求小花將情書全都藏起來或是燒燬。去年(2018年)4月18日晚上6點多伍衛華剛與小花發生性關係後,小花的爸爸便闖入宿舍將女兒帶走,並於同年4月23日向公安機關報案

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其實小花之前並沒有服用避孕藥,同時也保留了一部分伍衛華寫的情書,而這些都被當作物證;經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檢查診斷,確認小花的處女膜陳舊性撕裂傷,伍男也隨即被逮捕。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爲,被告人伍男犯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數罪併罰,共判處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並禁止被告人自刑後從事教師職業3年,同時需在判決生效5日之內賠償小花經濟損失人民幣3350元(約新臺幣15萬元)。在伍衛華不滿判決而提告後,而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爲原審判證據確鑿定罪清楚,所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