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停讓相撞 貨車翻覆3傷...揪出轎車駕駛酒駕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潮州太平路與潮升路口15日凌晨2時多發生一起白色自小客車與自小貨車擦撞車禍,造成自小貨車翻車,3人受傷,潮州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對兩位駕駛進行酒測,其中自小客車駕駛酒測值0.42毫克,超過規定,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屏東縣潮州鎮潮升路與太平路口,15日凌晨發生車禍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自小貨車翻覆。

潮州警方調查,15日凌晨2時13分許,在潮州鎮朝升路與太平路口,由29歲鍾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搭載乘客林姓女子沿朝升路(南往北,閃紅燈)直行至太平路口時,與林男駕駛自小貨車沿太平路(東向西,閃黃燈)直行發生側撞,致自小貨車翻覆。

警方獲報前往處理,發現小貨車駕駛人林姓駕駛與妻子及白色自小客車乘客林姓女子共3人受傷,惟自小貨車乘客頸部受傷,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自小貨車駕駛人林男呼氣酒測值爲零;但白色自小客車駕駛人鍾男呼氣酒測值爲0.42毫況,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潮州警分局再度呼籲,民衆勿酒後駕車並應遵守路權正確觀念行經路口雖都是閃燈,但肇事責任卻不同,因爲閃黃燈都設在主要幹道,擁有主要路權,目的是要駕駛人減速,而閃紅燈號設置在支道,代表着要停,還要讓,因此當兩輛車都沒有減速或停讓,就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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