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淪國稅局附庸?稅災戶心事誰人知

專業法院靈魂在專業的法官稅務法庭中就是要有維護納稅權利的法官,保障納稅公民人權。(圖/視覺中國CFP)

文/沈亮亮

東吳大學李念祖教授近日發表一篇專欄文章〈稅務行政訴訟豬肝麪詭辯〉,探討爲何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行政法院62位現職法官引來了爭議

以一則麪老闆顧客爭執付款問題故事「老闆說,我們這裡點了面可以不吃,不可以換,不能不付錢!」譬喻稅捐機關納稅人應納稅額之歧見,無法透過負責解決爭端的行政法院來解決問題

稅捐訴訟人民勝訴率只在5%上下,政府課稅處分合法,卻用不許換豬肝麪的詭辯邏輯阻止課稅時效完成,行政法院怎能支持國稅局如此詭辯呢?認爲如果只是爲了徵稅便利而不是爲了保障納稅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有了稅捐稽徵機關便已足夠,憲法又何必明文規定設置行政法院呢?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葛克昌認爲,全世界各國第一個成立的專門的法院一定是稅務法庭,沒有一個國家例外,但臺灣很奇怪,有其他的法院,但是沒有稅務法院?2016年12月28號公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後,行政法院的判決,居然沒有改變?究竟有多少個總會決議,多少個行政法院的判決,根本違反我們納稅人權利保護的基本原則

葛克昌建議司法院應該要自己檢討哪些不能再用了,專業法院的靈魂在專業的法官,就是要有維護納稅者人權意識的法官,爲什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經訂了,但司法院並沒有動起來,並沒有去開納稅人權利保護的班?他呼籲法官應該儘快地要選考《稅法》,而且要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爲中心的,要把賦稅人權意識能夠深埋在法官的心中

筆者深有同感!因爲司法院的怠惰便宜行事,自訂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卻是荒謬無比,已經通過62位稅務專業法官,其中包含100%全判人民輸的法官,都通過認證。例如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都曾經一整年100%全判人民輸。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吳景欽指出這62位法官專業執照應該直接撤銷。

究竟是誰縱容稅捐機關殘害人民?讓稅災戶辛酸又荒謬的悲慘故事一個接着一個發生,陷入行政救濟絞肉機裡折磨。李念祖教授文章中點出行政法院常淪爲國稅局附庸,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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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亮亮,財會退休族。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本報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