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抓超速卻不罰酒駕?臺大椰林大道非道路警察管不到

網友質疑駐衛警可以抓駕駛超速,但酒駕卻免行政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校園酒駕難道無法可管?日前臺灣大學校內發生酒駕撞傷老人案件,但警方認定「椰林大道非一般道路」,不能以酒駕肇事送辦,只能依公共危險移送,引起師生熱議,有人認爲校內常有駐衛警手持測速槍抓超速,卻不能辦酒駕,諷刺「在校園甩尾跟拉力看來也不會有事了」。

日前32歲陳姓男子臺大教授退休的母親參加餐會,將轎車停在臺大椰林大道旁,飯後回校內取車,撞上散步的65歲陳姓男子,造成多處擦傷,肇事陳男酒測值高達0.97毫克,但警方不能以酒駕肇事移送,只能依公共危險偵辦,因爲校園道路爲校地,不適用道路安全相關法令地方警察管不到。

由於往來椰林大道的車輛頻繁,常出現步行學生、車輛並行的狀況,爲防止駕駛人超速發生意外,根據臺大校規車速超過20公里就會吃上罰單,不時可見駐衛警手持測速槍抓超速,不免讓人疑問,學校可以抓超速卻不罰酒駕?

網友認爲,警政署加強取締酒駕,但校園卻不罰酒駕,等於是變相把危險駕駛帶進校園,還有人質疑「原來有柏油路雙黃線、還有測速器仍不算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