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招商被控涉圖利特定廠商 桃機:不實指控不排除提告

桃園機場廣告招標案,遭控涉圖利圍標特定人士。(圖/資料照/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一家廣告公司今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指控桃園機場媒體廣告招標案,從價格標改成最有利標,恐涉圖利特定廠商。對此,桃機公司迴應,新招標案更改作法是爲了有利廣告創意表現,對於不實指控損及公司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桃機澄清,收入性招商案基於現行區域辦理招商,較無法使機場全區廣告呈現完整系統意象,因此桃機規劃大面積、長租期的招商原則,除有助於廣告創意表現,也可提升機場整體形象

有關廠商提及延後招標公告,桃機解釋,是爲將第一、第二航廈招標期限一致,其中第二航廈合約規定辦理展延3個月,以利整並招商,整並後合約到期日皆爲2018年12月31日。機場公司於11月份辦理新招商案公告招標,預計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辦理期程規劃並無違法延後情事

▲廣告公司刊登報,控桃機公司廣告招商涉圖利特定廠商。(圖/記者賴文萱攝)

桃機說明,爲求公平公正、公開,特參考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精神,評選最優廠商執行。過往招商案僅限傳統燈箱廣告,採價格標競標方式;這次作法可增設更多元化廣告媒介,在保障原有燈箱廣告收入外,另再增加變動權利金計價方式,鼓勵廠商發揮創意及招商能力,以多元廣告型態空間運用,如空橋廣告、展示活動、100吋以下熒幕壁貼電子看板立體實物等各項方式,均有利於廣告創意表現,營造國門新氣象

桃機表示,針對不實指控損及公司名譽,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