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品禁止陳列將造成壟斷及低價競爭

日安

近日媒體報導,反煙團體呼籲政府立法禁止煙品陳列展示,以經濟學角度觀之,實爲相當激進的不當訴求,尤其現況煙品已經是受到高度管制商品,對於陳列展示的形式皆有相關辦法嚴格規定,違反者即以合乎比例原則方式進行懲處,主管機關大可以高額罰鍰的行政力量嚇阻經銷零售業者的不當行爲,至於要立法強制所有煙品下架,至少會帶來極利於現有品牌穩固市場副作用,並引導煙品未來朝向價格競爭的兩大惡果,恐怕不是衛生主管機關所樂見!

姑且不論商品的銷售產業通路契約行爲、政府無權干涉;也不管無法陳列展示的合法商品會爲消費者及通路帶來多大的不便,就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市場的資訊透明是自由競爭的最重要原則,想像一個新的煙品要上市,在現況不能廣告不能贊助甚至不能請代言,就已經具備了極高的市場進入障礙,而未來若是連通路貨架中都看不到,那其實等同於已經抹煞了任何新品出現在市場中的可能性

反煙團體或許爲此沾沾自喜,但只要對自由市場概念有些瞭解的人,就會知道沒有競爭就意味着壟斷的出現,消費者只能憑着刻板印象口碑選擇商品,形成大者恆大、強者更強的現有品牌出線,而壟斷者還可能爲了降低成本而犧牲品質,像是採用劣質的煙品包裝方式(反正消費者也看不見),只關心道德高度的反煙團體恐怕不知道,這個違反經濟學基本原理的訴求其實是對現有煙品產業最大的保障!

想像一個現有的煙品,在所有與消費者接觸的界面都被封殺之後,要如何和其它的現有品牌競爭?即使對市場行銷不太在行的人,也知道價格競爭將成爲最後的手段!如果消費者無法得知任何關於煙品的資訊,連看都看不到,那也只剩最實際的價格差異可供比較,煙品省去大量的通路上架費用,正好用來作爲降低成本後的價格割喉戰籌碼,最終的結果,恐怕是主管機關最擔心的低價煙橫行、青少年有能力輕鬆購買的窘境

煙品陳列展示只不過是提供消費者最低限度的選擇資訊,會指名品牌的消費者還是會指名,看不看的到煙包根本沒有意義,而對沒有品牌忠誠度的消費者來說,價格纔會是最大的誘因,姑且不論陳列展示到底算不算一種廣告?到底有沒有人因爲看到煙包就想買菸?經濟的問題不能用道德解決,落實執法會比冒進修法來的更有效果家長團體與消費者團體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要政府運用錯誤不當的管制手段,市場就會出現意料不到的惡果予以嘲諷!

如果真的擔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道德團體何不先關注學童可以自行在販售架上瀏覽取得18禁漫畫小說週刊的問題?雖然和煙品一般同樣用膠膜封住,但這些媚笑裸露與猥褻低俗的圖文,即使不能翻閱,光封面都肯定比煙品來的更有吸引力!而煙包上面已經充滿了噁心的腐爛器官,既使是年幼無知的孩子,也會知道這不是有益健康的棒棒糖

作者日安,北市,顧問業。簡介表示,中文系畢業所以愛寫,政治所畢業所以愛管,多一點關心,社會更進步。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