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管會聯手打「肥貓」?擬整頓銀行高層薪資結構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央行、金管會聯手揪「肥貓」!爲讓銀行高階經理人薪資結構合理,符合OECD規範,並確實反應決策風險,金管會贊成央行提出三點建議,將研議規範銀行副總級以上高階經理人薪資結構,使其固定薪資不得低於變動薪資、變動薪資遞延給付等。

金管會今(30)日舉行金融聯繫會議,央行會中指出,訪視國內金控時發現,銀行業高階經理人薪資的變動薪資高過固定薪資,也就是,高階經理人的分紅、獎金高過本薪,違反在美國、歐盟等地上實施的OECD的薪酬制度穩健原則

央行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基層從業人員薪資不得以其受託或銷售金額多寡爲主要考量因素,沒有規範到高階經理人,且金控雖有設薪酬委員會,但無法實質管控旗下的銀行。

對此,央行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副總層級以上的高階經理人,變動薪資與固定薪資最高比例爲1:1,也就是,變動薪資不可以高過固定薪資,若固定薪資爲1千萬時,分紅最高也只能領1千萬;

其次變動薪資中應該有40%-60%延遲給付,國外至少一般延遲給付3年,若事後有過失,將可追回薪酬;第三,避免給予過度變動薪資導致金融機構承擔過度風險,因此,高階經理人薪酬應與其決策風險連結。

曾銘宗表示贊同央行建議,會進一步研議本國銀行業是否可以落實,至於同屬金控旗下的證券保險是否跟進,還言之過早。

此外,爲爲避免金融從業人員銷售商品服務時,僅以業績爲考量因素,而忽略消費者權益及各項可能風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通過,金融機構發放從業人員薪酬時,不得以其受託或銷售的金額多寡爲主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