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先戴套!傳播妹控男客撿屍 法官不信

臺中市一名傳播小雅化名),之前指控遭曾姓男客下藥性侵敗訴上訴二審,臺中高院法官認爲,小雅目睹曾男到超商買保險套,再清醒報路對方車載她回租屋處,明顯與常理不符,因此駁回上訴

據「三立」報導檢警調查,小雅2016年與曾男約在苗栗市一家KTV碰面,喝下被下藥啤酒後,曾男騎車載到她的租屋處,趁她意識不清性侵。

傳播妹控遭男客撿屍,卻要求對方「戴套再上」,上訴二審被法官駁回。(示意圖/shutterstock)

曾男庭訊時辯稱,2人先在包廂內談妥3千元性交易價碼,再騎車到小雅的住處,對方不但清醒報路,還堅持要他「戴了再上」,他就到超商買保險套,完事後還拿3千元給小雅,但對方卻改口要6千,表明沒錢就要告他。

臺中高分院認爲,如果小雅被下藥迷昏,曾男如何騎車到她的住處?又如何拿鑰匙磁扣開門上樓?另外,法官勘驗雙方臉書對話紀錄後發現,曾男質疑對方請人帶話要求30萬元,小雅未否認,還要曾男自己想辦法,否則法院見,由於小雅供詞疑點重重,難認定曾男犯行,因此判曾男無罪,仍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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