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美鈔兜售四處行騙 3男被起訴

3名男子涉嫌以假美鈔四處兜售,遭臺北地檢署依行使僞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蔡姓鍾姓郭姓男子3人,涉嫌以假美鈔四處兜售,結果被人送驗後發現是僞造的,報警逮人。臺北地檢署依行使僞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起訴3人。

起訴書指出,蔡、鍾、郭男共同以兜售假美鈔行騙,其中郭男先將部分僞造美鈔交給施姓友人販售,2016年6月13日,施男北市松山區某超商,以郭男交付的假美鈔,以較低匯率賣給江男謝男2人。

江、謝各以3萬元、2000元購買10張百元美鈔、2張百元美鈔,但謝將鈔票送驗發現是僞造的,致電施男約蔡、鍾、郭3人出面解決,並要求退款,雙方約定2天后在民生東路餐廳碰面。

雙方見面後,江男將鈔票退還給郭,要求郭還錢,期間蔡男逃離現場,另謝男則報警逮人,警方當場在郭身上查扣11張僞造的百元美鈔。

事後,郭男又在施男介紹下,在南京東路5段某超商與何姓男子見面,郭佯稱他是幫「蔡老闆」兌換舊版美鈔,匯率會比較低,是1比30,何即以3000元兌換百元鈔票1張。

何就以該鈔票到郵局詢問可否兌換臺幣,經櫃檯告知舊版美鈔無法兌換後,即聯絡郭男欲換回臺幣,但遭郭拒絕,何始知受騙,向警方報案

檢方調查時,蔡男未到案,另鍾、郭2人則互推責任,辯稱不知假美鈔來源,或稱鈔票是蔡男交付。但檢方不採信鍾、郭辯詞,認定3人均爲共犯,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