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男難娶臺灣妻?民衆:難不成我要幫外交部做功課?

記者文萱臺北報導

一名張姓小姐印度男子今年4月打算結婚,但卻因單身證明的手續複雜,外交部未驗其文件,導致這對夫妻至今仍無法順利結婚。民進黨立委黃偉哲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外交部讓公文流程出現問題,導致異國婚姻難上加難,是否誠如英國雜誌經濟學人》所說,顯現「馬政府bumbler?」

黃偉哲上午召開「異國婚姻難上加難,這樣的政府有夠bumbler」記者會,邀請到當事人張姓小姐與印度籍男子PJ現身說法,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證明組秘書朱天梅及二等秘書回部辦事蕭輔鼓也到場參與。

由於本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辦理手續中,單身證明爲必備文件,但各國國情不同,印度的單身證明需有父親宣誓,但PJ父親居於馬來西亞,在當地宣誓之證明文件送交印度審覈後,外交部卻因多出兩枚馬來西亞簽章,而不予承認,最後駁回當事人申請。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外交部讓公文流程出現問題,導致異國婚姻難上加難,是否誠如英國雜誌《經濟學人》所說,顯現「馬政府bumbler?」(圖/記者王文萱攝)

張小姐哽咽的說,她爲了和PJ結婚而做了很多功課,印度規定必須由父親宣誓,即便是母親或PJ本身都不行,每個國家的單身證明形式,各國法律規定也不同,加上PJ父親在馬來西亞經商,纔會由馬來西亞律師公證。她也無奈的說,「難不成我要幫外交部做功課?」

據瞭解,印度爲聯邦制國家,每邦的婚姻規定不可一概而論,且宗教儀式程序也有所不同。黃偉哲說,外交部駁回申請,只告知民衆回印度辦理結婚即可省許麻煩,但民衆在臺灣皆有工作,無法離開臺灣近2個月之久,現在民衆必須到印度辦理結婚手續,再回到臺灣登記結婚,無疑是刁難當事人。

朱天梅說,由於首次碰到這種情況,先前並無聽聞國人和印度籍人士結婚時有問題,而現行做法爲單一窗口包裹處理。即針對這些特定國家,臺灣會要求外籍配偶先回母國辦理結婚手續,取得相關結婚文件後,經過外館面談驗證,再持文件回國內登記結婚。

黃偉哲則反問,就是沒有一個程序,得以讓外籍人士和本國人士在臺灣完成結婚?程序大概多久?朱天梅說,必須適每個國家情況而定,但如美國日本都沒有這種情況,「只是針對特定國家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