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離譜檢察官帶警衝幼兒園「害童便溺」 綠委怒:修法強化淘汰機制

記者歐昶廷臺北報導

花蓮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就讀幼兒園女兒同儕欺負,竟濫用職權指揮警方班上,大聲質問「指認犯人」,嚇得在場其他小朋友便溺。對此,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周春米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該檢察官「目無法紀」,未來將修法強化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周春米召開記者會,痛批該檢察官林俊佑「目無法紀」。(圖/記者歐昶廷攝)

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上月21日利用職權,要求1名警察一起衝進女兒所就讀的幼兒園,要求幼兒園老師教保服務人員退下後,開始厲聲質問是哪個小朋友欺負自己的女兒,並現場「指認犯人」,造成在場幼童相當驚恐,甚至有些幼童嚇到便溺;28日時,林俊佑更指揮2名警察到幼兒園,大吼大叫要求提供監視錄影畫面。對此,李麗芬表示,第一時間接到檢舉信時感到不敢置信,林俊佑檢察官在幼兒園所做的不當行爲已經傷害兒少身心健康。她要求,法務部應嚴懲林俊佑檢察官外,警政機關也應該重新檢討警察人員配合檢察官指揮辦案程序,而對事件中警察人員也應進行懲處;衛生福利部儘速調查相關人員侵害兒少權益之行爲,並提出輔導或處罰;教育部也應該對於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和幼童提供輔導或諮商相關服務。

▼不滿女兒被欺負,花蓮離譜檢察官林俊佑(坐在椅子上者)帶警衝幼兒園。(圖/李麗芬辦公室提供,下同)

「很痛心難過,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受害人卻是三歲小孩」周春米說,個案犯行已經傷害檢察官的尊嚴,除了要求依法處理外,有關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的修法工作,將會是她下會期的重點。此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民國69年制定到現在沒有做太多修正,之後將會探討調度指揮司法警察,是否要做更明確的限制。

周春米呼籲,主管機關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花蓮地檢署,應善盡職務監督行政監督之責,爲所當爲,並依法交付評鑑、移送監察院審查及職務法庭審理,予以嚴懲。另外,而關於職務法庭相關的修法,周春米指出,職務法庭外部委員強度、構成比例提高修正案立院下個會期會有法案送出。

對於本案,法務部王盛輝主任檢察官表示,經花蓮地方檢察署調查屬實且事證明確,已經依照 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第 306 條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訴,並將依照檢察官 評鑑辦法,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對於檢察官資格進行處理。至於 2 名刑事警察,由於言行並無不當, 所以採緩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