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潛水客重踩海龜畫面曝光!小琉球首例「騷擾綠蠵龜」現行犯送辦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小琉球花瓶巖附近海域10日下午發現有男浮潛客出手撥弄騷擾海龜、甚至有用腳踩踏行爲,引來民衆不滿,拍攝影片海巡人員檢舉,海巡人員派員趕到,確認潛水客騷擾海龜是保育類的綠蠵龜,雖當事人人否認,但影片清楚錄下他重踩海龜,才讓他百口莫辯,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也成爲首例因騷擾海龜被逮的現行犯

▲海巡署第五岸巡隊查獲潛水客騷擾綠蠵龜,依野保法函送法辦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小琉球地區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臺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每到假日更是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朝聖,也衍生不時有遊客非法騷擾海龜、甚致用魚叉射殺海龜情事,引來保育仕的撻伐。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於昨天下2時許,接獲當地民衆報案稱「於小琉球花瓶巖附近海域發現浮潛游客疑似騷擾海龜情形。」並提供拍攝的影片,希望安檢人員能夠揪出影片中的人。

▲▼潛水客重踩海龜;畫面曝光

小琉球安檢所人員獲報後,立即前往調查,併到附近各旅店比對追查,最後在衛生所前方找到疑似騷擾海龜潛水客,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並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教授,判定影片中海龜品種確認爲保育類綠蠵龜。經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檢方偵辦。

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當地居民對海龜保育意識十分重視,呼籲前來遊玩的民衆,接觸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