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工作港澳臺民衆 未來須參加社會保險

大陸官方惠臺政策再出新招。新華社報導,大陸官方正草擬法令規定在陸工作的港澳臺居民參加5項社會保險。有辦理居住證的臺灣人,即使沒有在大陸就業,也可在居住地參加養老醫療保險

自惠臺31項措施頒佈後,大陸持續加強在陸臺企、臺人優惠措施。除各地細化惠臺措施外,8月陸國務院取消「臺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許可」、9月港澳臺人士可自願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增加生活便利。

報導稱,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昨公佈「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適用的人員包括就業和非就業人員。前者包括在陸正規就業及靈活就業者後者包括在陸居住但未就業的人員及在校大學生等。適用險種範圍、繳費標準業務流程與大陸居民一致。

就業人員社保涵蓋5類,分別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過,暫行辦法目前還在對外徵求意見,時間至11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