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送交放流水硼超標陳述意見書 中市府:不該穿着西裝改西裝

▲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月底將對中火作出處分。(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9月查獲臺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含「硼」嚴重超標24倍,要求臺電限期提出陳述意見書,臺電趕在21日下午期限前送出,內容提及將建置污染防制設備改善,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22日強調,市府10月底會做出處分,中火「穿着西裝改西裝」並非好方法,應全面改善空污水污

環保局9月19日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查獲「硼」濃度每公升高達121毫克,遠超出標準5毫克24倍,加上中火1到9月,已遭查獲5次放流水不符標準,已屬重大違規

陳宏益指出,中火陳述意見中提到將建置污染防制設備,儘速投入改善,但中火「硼」濃度超標24倍,已屬嚴重違規,陳還以前市長林佳龍競選口號「穿着西裝改西裝」爲例,反而認爲此舉並非好方法,應以最快時間徹底全面改善,市府將依規邀集學者專家諮詢,10月底做出處分。

陳說,煤發電成本其實不便宜,臺電只是將成本「外部化」,將污染物排放到水與大氣中造成污染問題,希望中火儘速解決水污與空污,不要讓中南部居民吸收這些外部成本。

有關臺電第一時間跳出來喊冤,陳宏益強調,環保署早在2017年12月25日就將「硼」列入放流水標準項目,發電廠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施行日起就應符合5毫克/公升的標準值,因此臺電應儘速改善,切勿爲了節省污染防制成本,讓環境受到破壞。

臺電表示,爲了展現誠意,昨天提送陳述意見時,並同提送改善計劃,不過,環保局卻僅收陳述意見書,而退回改善計劃退回,臺電表示尊重。

臺電表示,爲因應政府加嚴放流水標準,中火自2014年起即處理放流水質問題,過程中經過可行性評估及工研院模場試驗(Pilot test),新廢水預計12月初可開始試運轉,處理場完成後能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臺電懇請環保局考量設置需要時間,希望能給予較長的改善期限,臺電將全力趕工,符合法規標準。

對於環保局希望停機改善,臺電表示已針對中火5~8號機組,進行自主減產50%,另於空污期間亦努力降載減排,在維持穩定供電能力範圍內,對於空污與水污改善盡全力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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