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老公司華公行涉地下匯兌 負責人等違反銀行法起訴

仲介公司公行地下匯兌,負責人俊逸幹部違反銀行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老牌菲籍移工仲介業者「華公行」持有合法結匯許可,卻涉嫌與菲律賓跨國集團iRemit合作,自2007年起進行地下匯兌業務,13年間經手匯兌137.6億元,單是匯差就賺進4千餘萬元,臺北地檢署偵查後,將負責人楊俊逸及公司幹部陳金鳳等3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並通緝潛逃回菲律賓的前經理王惠玲

檢調調查,「華公行」是國內仲介菲籍移工的老牌公司,之後業務擴展至菲籍移工將薪資匯至菲國、再逐漸轉型爲協助在菲臺商資金轉匯業務。

中央銀行外匯局在1999年函示,合法經營「就業服務業」的業者,可以合法代理結匯外籍人員薪資所得匯款,華公行並在2003年取得合法結匯許可,不過,華公行卻從2007年起與菲律賓投資49%的股東iRemit合作進行地下匯兌。

檢調查出,人力仲介業者代理匯兌業務依法限於「代理結匯外籍人員在臺薪資所得」,仍須經由銀行美金結匯,不過,華公行與iRemit則利用臺、菲都有據點,在臺收取移工薪資,在菲律賓收受廠商貨款後,未經銀行合法結匯程序,直接進行「點對點」匯款,並賺取0.3%的匯差,菲律賓iRemit更收取手續費

華公行從2007年到2020年被查獲止,經手的地下匯款就高達137.6億元,賺取匯差4千餘萬元。楊俊逸等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共1100餘萬元,不過地下匯兌最輕3年以上刑責,不符緩起訴條件檢察官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楊俊逸、華公行菲裔幹部陳金鳳、王美綿,並通緝潛逃回菲的前經理王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