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購地弊案張明田1億交保重裁 北院仍維持原裁定

張明田出庭應訊北院審理後仍維持原裁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張曼蘋/臺北報導

中信內湖購地弊案,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上個月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裁定1億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昨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臺北地院今天重開庭,稍早裁定1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應於每晚至派出所報到,與上次金額條件相同。

法官認爲,檢察官雖補充證人陳立白、賴一毅仍有與被告張明田有串證之虞,但陳立白之待證事實與被告張明田於本案犯罪事實關聯性極爲薄弱,而賴一毅之待證事實,與被告張明田於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亦無直接相關。

法官指出,證人陳立白爲威剛科技公司董事長,證人賴一毅任職於戴德樑行,均非被告張明田任職之中信銀行或中信金控旗下公司,且檢察官並未提出證據足以證明被告張明田有何勾串之可能,自難僅憑藉被告張明田在中信集團任職位高權重,就臆測被告張明田有以自己或透過他人與未到庭之證人勾串之可能。

臺北地檢署在今年1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名,將張明田、張明人等5人起訴,張明田、陳永晉並遭到收押。上個月張明田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方法院認爲,收押10個月來,全案相關重要證人、共同被告等皆已詰問完畢,應無勾串之虞,因此裁定1億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抗告,高院昨天發回更裁。

▼張明田今天出庭應訊,強調自己沒有拿公司資金交保。(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