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拿到!大統混油案每人1.5萬元入帳 臺灣食安團訟最高理賠 

大統混油案消費者每人先獲賠1.5萬。(圖/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統長基混油案歷經4年訴訟業者與消費者以9100餘萬元達成和解,創下臺灣司法史上團體訴訟案件判賠金額最高紀錄!代消費者提出訴訟的臺灣消保會18日宣佈首期4260萬元已入帳,2840位被害消費者19日起可透過銀行轉帳,每人將獲1.5萬元賠償,預計農曆年前入帳。

大統長基公司人員涉嫌在油品中混入銅葉綠素棉籽油等有致癌風險物質,引發國內不少消費者恐慌,甚至有3776名人士登記提出團體訴訟,並由消保會代爲求償3.3億賠償金。歷經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消費權益損害的團體訴訟,進行冗長民事求償程序,彰化地院宣判大統長基公司與董事長連帶賠償9千多萬元。

全案纏訟多年後,消保會去年12月同意和解,大統公司應連帶給付被害消費者2840人,共9105萬6384元,堪稱臺灣食安團訟最高賠償金額。依該和解內容被告先行給付每位消費者1.5萬元,其餘則另由協會繼續就假執行扣得名下財產強制執行,等有受償時再做分配

臺灣消保會18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宣佈,大統無法一次拿出所有賠償金,但已於日前先依和解內容將首期賠償金4260萬元匯入協會帳戶,2840位消費者每人可獲1.5萬元賠償。

臺灣消保會指出,之所以同意以法院判決金額和解的原因,是着眼於大統公司已釋出和解善意,經此事件後,已足以食品廠有所警惕,秉持良心不敢違法添加、摻假,已達成協會爲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的部分使命,且在考量最高法院實務見解與法院裁判之不可確定性因素,顧慮消費者最大利益之考量下,決定達成訴訟上和解。

至於,獲賠償資格的消費者可上「臺灣消保會網站」查,和解金髮放方式如下:

1.獲賠消費者收到本會掛號通知後,於三日內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存摺簿影印本以掛號寄至本會(並請在身分證影本上註明本會通知函姓名後面的編號以利本會縮短文書作業時間)。

2.限參加本團訟的本人領取及銀行轉帳,不發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