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反納骨塔自救會勝訴 竹縣長:不上訴

新竹縣議員連鬱婷(中)要求縣長文科(右)承諾,不再針對納骨塔一案上訴,楊文科也同意。(莊旻靜攝)

反鳳岡納骨塔自救會4月30日前往新竹縣政府,提出重新選址等訴求。(莊旻靜攝)

新竹縣竹北公所提出在第六公墓旁興建納骨塔的計劃,從1993年由臺灣省政府覈定的1.95萬罐塔位,增加至10萬罐,並通過環境差異影響評估當地居民組成自救會並提行政訴訟,日前勝訴,新竹縣議員連鬱婷4日於議會總質詢時再提及此事,要求縣長楊文科承諾不上訴,楊文科也承諾不會上訴。

竹北市公所有鑑於竹北市內的公立納骨塔已不敷使用,因此計劃興建納骨塔,不過鳳岡、竹北一帶反對居民自組自救會,認爲納骨塔興建位置緊鄰鳳崎古道,且位於山坡,進出道路狹小,且上方還有大型社區學校位址條件不佳更有風險,因此反對興建。

也因納骨塔計劃量體增加,須重新做環境差異影響評估,也通過此案,但自救會成員不符,提起訴願並打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因變更範圍過大,應重新辦理環評,爲自救會勝訴,自救會也於上月底於新竹縣政府前舉辦記者會,呼籲應重新選址。

連鬱婷4日在議會也指出,量體變更對於環境及交通均有重大影響,環差不附理由就過關的結論有明顯瑕疵,因此要求楊文科承諾「不上訴」。楊文科也表示,縣府認定的計劃是以1993年通過環評、意即量體1.95罐爲準,不過竹北市公所提的新案面積、範圍均有改變,縣府不會爲此案上訴。

竹北市長何淦銘表示,公所會尊重法院判決,也會往其他方向努力,已另有計劃用地腹地,不過仍在審慎評估,時機成熟就會向縣府民政另案提出申請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