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博士生殺人罪起訴 他「整臉漠然」沒道歉

▲撞死清大博士生肇事胡男焚燒死者筆電滅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清大林姓博士生去年6月遭胡姓男子撞死案,胡男被依殺人罪起訴,死者父親表示,對方表示歉意,「好像事不關己」;至於兒子的博士論文老師的努力下可以發表,他感到十分欣慰。

105年6月,就讀清大物理研究所的林姓博士生(32歲)返家途中,被一輛闖紅燈迴轉的轎車撞上,遭拖行70公尺不幸身亡,更過分的是,肇事25歲胡姓駕駛還把他包包及筆電拿走燒燬;檢方認爲,胡男明知有人卡在輪下還加速逃逸,犯行惡劣毫無悔意,依殺人重罪將他起訴。

「雖然我兒子已經過世了,但在兩位教授的努力之下,他的論文還是有辦法完成,我個人感到非常欣慰」,想起兒子慘死,雖然已經過了7個多月,林爸爸還是忍不住眼淚直流

「最不捨的是他辛苦那麼久,他自己沒辦法享受到他的成果,尤其是他跟一個很要好的女朋友相處8年多,正準備說等到他拿到博士學位時候就要跟他結婚,結果就因爲這樣也沒了。」

林爸爸表示,「雖然是看起來像是車禍,可是當車禍的第一現場,看不到我兒子的包包,所以我一直懷疑,他是爲了搶奪我兒子的錢財。」當時包包裡裝的是死者的筆電,裡面全是他生前心血,研究物理的論文,家屬一度質疑,胡男根本就是預謀衝着搶奪筆電財務刻意開車衝撞

胡男事後辯稱只是把包包當成垃圾拿去水門丟掉,不是刻意湮滅證據,但家屬無法接受。林爸爸說,「沒有像我們致歉的表示,整臉就是漠然的,好像事不關己的那種態度。」

胡男有毒品前科,之前從事中古車業務,燒燬死者筆電前還用包包遮臉、擋住監視器,檢方認爲他行徑惡劣,依殺人罪將他起訴,面臨最輕10年以上的刑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