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天王梅西逃稅案宣判 判刑21個月 罰錢免坐牢

梅西稍早時無緣美洲國家冠軍,週三又因爲逃稅案被判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阿根廷足球巨星、「世界足球先生」梅西(Lionel Messi)涉嫌逃稅案週三(7日)宣判巴塞隆地方法院宣佈:梅西和他的父親被判21個月徒刑

梅西和他的父親郝爾(Jorge Messi)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間合計逃稅4100萬歐元(約臺幣14億3500萬元臺幣),儘管梅西后來補繳了部分稅款,並且直言稅務事情都是交由父親和經紀團隊打理,自己對逃稅之事毫不知情,但是法庭最終仍裁定梅西和他父親同罪。

不過根據當地法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沒有犯罪前科的話,可以緩刑的方式執行。因此梅西和父親不必坐牢。然而梅西仍被罰款200萬歐元(約7000萬元臺幣)。他父親被罰150萬歐元(約5250萬元臺幣)。

梅西上月底在踢完美洲國家杯足賽。未能替國家隊奪標後,即宣佈從國家隊退休。他曾5度獲得國際足總的「世界足球先生」榮銜,也是全球收入最高的足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