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鬧店家推女警 囂張議員林朝寶褫奪公權3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議員林朝寶3月時在咖啡店內抽菸,仗着議員身分,不但不聽店家制止,還推傷1名前來處理的女警,嗆「雲林縣最囂張的議員就是我,要把妳調到臺西」,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經調查,雲林地院在22日判他1年徒刑、緩刑3年,法官並認爲他行爲已不適任議員,宣告褫奪公權3年。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林朝寶(42歲)今年3月15日凌晨與友人前往斗南鎮85度C咖啡店消費,當時滿身酒味,因在店內抽菸遭制止憤而大罵,對店員咆哮「你是三小!叫環保局、叫警察來也一樣,信不信我讓你們這間店關門!」

何姓女警與另一警員趕往處理並好言相勸,林朝寶卻咆哮說「走開」,還罵女警「白目」,說「你敢辦我?我議員耶!信不信明天把妳調到臺西?」林並出手推擠兩名警員,造成女警右臉頰撞到玻璃門挫傷。

事件曝光後,林朝寶公開道歉,並被民進黨停權1年處分,女警、店員都沒提告,警局因社會壓力,將林朝寶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

經過調查,雲林地院承審法官認爲,林朝寶是法律系畢業,卻毫無法治觀念,不足爲民表率,不適任議員職位,22日依妨礙公務罪判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並要求登報向受傷女警道歉,以及半年內繳交公庫10萬元。

對此,林朝寶表示不服。他認爲當時已向當事人及社會道歉,法官還判那麼重,不符比例原則,會繼續上訴爭取權益

據悉,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定讞,林朝寶不僅這屆剩下2年半任期的議員做不完,恐怕也無法參選下屆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