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辦郵局卡 驚知爸媽離婚17年:他們一直住一起

一名18歲女孩,爲了辦銀行卡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一直住在一起的父母,竟然已離婚17年。(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不少夫妻儘管感情不和,但爲了子女選擇不離婚,甚至有些人離婚了仍住在一起,就爲了讓孩子仍有個完整家庭。一名剛滿18歲的女孩,爲了辦郵局卡而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父母已經離婚17年,但他們一直住在一起,讓這名18歲女孩完全不知情。

女孩在Dcard發表「突然發現我爸媽已經離婚17年...」一文,她表示爲了辦郵局卡,向父母要身份證,但父母身份證配偶欄都是空白父親還騙她爲了買房貸款利息比較便宜,所以把配偶欄用掉,而原PO還傻傻相信。

之後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上面註記父母於2003年結婚登記,2004年就辦理離婚,且還註記原PO約定由父母共同監護

原PO表示,得知這件事其實有點開心,因爲父母的個性真的不合,她也想過很多次,如果父母說要離婚,她一定不會反對,只是誰知道他們真的離了,而且早在17年前。

而父母兩人一直都住在一起,似乎是不打算說實話了,反而是原PO的苦惱,要怎麼跟父母攤牌

看完原PO的遭遇,一名女大生表示能理解被隱瞞十幾年的感覺,因爲女大生今年過年才從後母口中得知親生母親與父親離婚的原因,是因爲阿嬤脾氣,聽到的當下氣到邊哭邊發抖;女大生認爲因個性不合離婚不是一件太難以啓齒的事,如果講出來會比較放心就試試看。

另有網友說:「能瞞你17年也是厲害欸,表示你父母很愛你」、「我想爸媽離婚沒告訴妳,肯定是在替妳着想,雖然爸媽感情不和,但還是想給你一個健全的家」、「很多父母不想讓孩子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或是他們之間的問題影響到孩子,有些是不知道該如何跟年幼的孩子開口,所以選擇隱瞞,讓妳至少成年了,人格、個性、想法都穩定再知道或是你自己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