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遭男友喂毒暴斃埋屍 生母知情不報助棄屍判決出爐

3歲女遭男友喂毒暴斃埋屍,生母知情不報助棄屍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南投在2020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彭姓3歲女童遭母親陳姓男友人餵食毒品致死後棄屍,陳男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協助棄屍的蔡男判1年2月、女童生母彭女被判刑1年10月,但彭女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撤銷一審判決,依「共同遺棄屍體罪」改判彭女1年2月,仍可上訴。

根據一審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女童生母爲朋友,經常獨自帶女童出門,竟利用兩人相處的機會凌虐小孩,陸續在南投市、臺中市等處,持用不明器物毆打女童頭部,致她顱骨骨折,有時還以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以木板毆打女童,還用土黃色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或以鐵尺及鞋拔敲打女童手、腳及臀部,再要求女童以俗稱「趴拱橋」(即手、腳貼地,臀部往上,身體呈倒V字型)方式罰站凌虐,妨害身心健全發展。

陳姓男子長期吸毒,去年6月對女童餵食毒品安非他命及FM2,致女童因毒品作用,造成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且陳男在發現女童死亡後,聯繫蔡姓友人及女童彭姓生母商討處理遺體辦法,唯恐死因被警方發現,3人竟共同將女童遺體運至南投縣名間鄉陳男親戚住處內藏放,又恐因味道遭人發覺,再將女童遺體掩埋在樹下。

彭女上訴,證稱陳男喂女兒毒品後發現暴斃,告知蔡姓友人聯繫她,她雖覺女兒死因有問題,但卻因長期遭受家暴,又遭陳男威脅會對她家人不利,她爲保護家人而不敢告知,更不敢告知警方,女兒死亡後,她身心備受煎熬,不但3個月不敢回家在外流浪三餐不繼,還好幾次偷偷去祭拜女兒。

彭女懇請法官考量她雖知情不報,但實際上並無參與遺棄;她現在工作穩定又是家中經濟支柱,還有母親、2名幼子需扶養,請求給予緩刑宣告。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定,彭女並無參與陳、蔡遺棄屍體行爲,彭女所犯遺棄屍體罪、參與程度顯與陳、蔡爲輕,陳此部分被判刑1年10月、蔡1年2月,有違比例原則,因此撤銷改判。

但合議庭也認爲,彭女未能善盡對女兒照護、教養責任。案發後,未說出真相,直至警方接獲檢舉,蔡男因良心不安向警方提出自白書才找到屍體,已造成其他親屬終身難以抹滅之傷痛,因此不予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