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上路!「3種食用醋」新標示 營養師一張圖教你怎麼分

▲自7/1起,食用醋標示即將正名。(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圖、文/健談

統一規範食用醋的標示方式食藥署於106年6月公告「包裝食用醋標示新規定」,並將於今(107)年7月1日正式上路施行!相較於以往,到底食用醋的標示有哪些修正呢?高雄市鳳山醫院營養治療科廖嘉音營養師提醒,自今年7月1日後生產製造之食用醋都必須依照新規範標示爲「釀造醋」、「調理醋」或「合成醋」,民衆也更容易依需求選擇合適之產品

▼3種食用醋標示如何分,營養師一張圖告訴你。(圖/健談授權提供)

根據食藥署推出的「包裝食用醋標示新規定」,自107年7月1日起,包裝食用醋標示應依照下列規範:

1. 釀造醋:以天然穀物、果實爲原料發酵而成之食用醋,方可標示爲「醋」或是「釀造醋」。

2. 調理醋:以釀造醋爲原料,並額外添加蘋果汁風味製成之食用醋,應標示爲「調理醋」。

3. 合成醋:若以醋酸冰醋酸稀釋液,再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食鹽等製成之食用醋,應標示爲「合成醋」。

然而,民衆在購買食用醋前,建議仔細查閱產品的製造日期;若爲107年7月1日前生產製造之食用醋,尚不受新標示法的規範,但自7月1日起製造的食用醋就必須依照新法標示,民衆也能更容易辨識品質差異,選擇合適的商品

諮詢專家:高雄市立鳳山醫院營養治療科廖嘉音營養師本文經授權轉自: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