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翁要50歲女友墮胎 黃昏戀受子女阻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70多歲的黃姓老翁與50歲的大陸婦人發展黃昏戀、更有愛的結晶,但因爲受子女阻攔,只好提出分手並要求墮胎;婦人極度不滿,指對方控性侵想討回公道。檢方調查發現,根本沒性侵情事處分老翁不起訴。

黃翁早年喪妻,經過友人介紹認識離過婚的大陸籍婦人,兩人很有話聊,因此擦出愛的火花,還讓女方懷孕;不過黃翁的子女認爲兩人年齡相差20歲,希望兩人結束戀情。不被支持的黃翁決定分手斬斷「第二春」,卻引起婦人不滿,指控性侵。

婦人指控,4月時和黃翁一起參加進香團高雄,投宿當地旅社;晚上8點,黃突然闖進房間,並將她撲倒在牀,性侵得逞。黃翁強調是兩情相悅,兩人也多次到汽車旅館做愛,但沒有交往,只是「砲友」關係

婦人出庭時表示「這種事(發生關係)很難說誰強迫誰,當天的事我不想再講,但如果黃現在想跟我在一起,我還是願意。」更坦承自己是爲了討回公道才提出性侵告訴,希望挽回黃翁。士林地檢署認定兩人關係密切,婦人沒被性侵,是因感情糾紛才提告,因此處分老翁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