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大跳電賠償「合約竟沒寫」? 中油新董座坦言:仍須協商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由於合約未載明供電中斷條款,因此中油賠償臺電的部分可能仍須靠協商。(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

因中油人員操作失誤所引發的815大跳電事件,目前行政院調查小組臺電公司仍在釐清全體損失,而臺電已強調會減收單日電費金額約爲3.6億元,但這些金額及賠償是否會由中油買單則尚未可知。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31)日受訪時表示,臺電與中油的合約並未載明供氣中斷時的處理,後續賠償恐怕仍須協商。

8月15日中油天然氣供電的操作人員於更換設備電池時,未依標準程序而導致全臺預警大停電。不過臺電隨即表示,將針對當日被停電的592萬戶減收一天電費,從下期電費中扣減,預計減收的總金額約爲3.6億元。

不過,外界好奇的是,臺電所需賠償全民的3.6億元與後續的損失估計,中油是否會埋單、全數負責?對此楊偉甫指出,過去臺電與中油的合約並未記載到供氣中斷時該如何處理,他強調目前只能先解決合約能處理的部分,但合約不能處理的範圍,仍須雙方協商。

楊偉甫認爲,自己目前暫代中油董事長,首要目標爲提升中油公司士氣,因爲中油第3座天然氣接收站須儘快完工以補強供電,另外他也強調,必須儘快建置臺中港永安接收站的SOP與防呆系統,避免第二次的815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