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槍擊案一審 策畫者洪政軍重判10年

臺南88槍擊案一審宣判出爐,策畫者洪政軍(中前)及槍手孔祥志(中後),分別遭判刑10年及8年。(範揚光攝)

前年九合一投票前引爆朝野互控「黑金」的臺南88槍擊案,臺南地方法院一審20日宣判,8名被告5人有罪、3人無罪,策畫者洪政軍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入出國移民法等2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0萬元、槍手孔祥志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判刑8年,併科罰金20萬元、被控「幕後藏鏡人」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6月;楊展華、郭建彰也依同罪各判刑5月,3人都可易科罰金;謝俊誠、李奇漢及蔡金郎均無罪。南檢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合議庭認爲,孔雖自白爲88槍擊案槍手且單獨作案,洪也否認參與槍擊案,但因孔開槍前曾向友人預告在等命令行事、作案完可拿50萬並接替大哥位置、作案前頻繁與其大哥即洪政軍聯繫、作案機車是洪提供;洪還安排孔作案後一起偷渡至大陸藏匿,以及2人在大陸期間的生活開銷均由洪支應,加上孔、洪與被害人郭再欽、謝財旺並無深仇大恨,或有重大政治、經濟利益糾葛,可知他們背後另有他人謀畫主持槍擊案。

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王文宗與郭、謝原先在私誼及政治上均有緊密互動,直到2018年議長選舉後,王即與郭、謝決裂,無法證明王與洪、孔共同謀畫本案。合議庭認爲,檢察官既未舉證與郭再欽、謝財旺2人在經濟、政治立場對立者,除王文宗外,並無其他仇家或怨隙者存在,不能僅憑王與郭、謝於2018年後關係惡劣、政治立場對立,即推論槍擊案一定是王文宗隱身幕後主導、支持。

針對判決結果,王文宗僅說「謝謝外界關心」。被害人謝財旺的女兒、市議員謝舒凡也低調錶示,尊重司法判決,不便表示意見。

不過,臺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認爲,本案已證明與國民黨無關,請抹黑的民進黨公開道歉;民進黨團幹事長周嘉韋則迴應,本案就是私人糾紛,與市府、政黨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