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公寓」認識男友交提款卡 22歲女驚覺變人頭帳戶

邱女愛情公寓上認識張男,沒想到卻是詐騙集團成員。(圖/示意圖/翻攝自愛情公寓網站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市北投一名22歲邱姓女子聯誼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男友張姓男子,今年4月張男聲稱有重要薪資需轉帳,但他的帳戶不能使用,希望邱女能借他,並將提款卡郵寄到新竹,沒想到張男收到後就失去聯繫,邱女一刷存摺才發現自己已成爲警示帳戶,甚至因爲另一名劉姓男子遭騙8萬多元報警,邱女也被認爲涉嫌詐欺取財罪。

檢方偵查,邱女在今年4月6日晚間曾到關渡一間超商,將自己的郵局銀行提款卡連同密碼寄送到新竹一名詐騙集團成員張姓男子手中,隨後該詐騙集團在4月11日假冒網購人員及郵局人員,打電話給劉姓被害人,佯裝因交易重複,需要對方前往ATM取消交易及更正交易,導致劉姓被害人於當天匯款約8萬多元到邱女的郵局帳戶。

邱女坦承,有將自己的郵局、銀行帳戶提款卡連同密碼轉寄給他人,但絕對沒有幫助詐騙集團犯案。她辯稱,自己與張男在「愛情公寓」認識後成爲男女朋友,對方以line傳訊息表示「有重要薪資要轉帳,但我的帳戶不能使用」,邱女當時曾問「爲何不向親戚借用」,但對方沒有回答,僅說「金額龐大,需要2個帳戶平均分攤」。

檢方調查後,發現兩人的確是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且LINE的對話紀錄中,的確有一名自稱「浩」的男子以「老婆」的暱稱要求她郵寄提款卡,而該帳戶自去年5月5日起至今年4月1日,每個月都有1、2萬的薪資匯入,也有固定刷卡消費記錄,足認邱女使用該帳戶有一段時間且持續使用,與一般出賣帳戶者不同,再加上邱女年僅20幾歲,社會經驗尚淺,也查無其他充分證據,因此處分不起訴。

▼邱女將郵局、銀行提款卡寄給張男,卻成爲詐騙集團詐騙工具。(圖/示意圖/記者賴文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