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兒童全數納專責醫師制 兒醫憂被獵巫

衛福部要求安置兒童全面納入專責醫師制,讓參與的兒科醫師「壓力倍增」。圖爲去年衛福部專責醫師制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剴剴案社工遭獵巫究責,戰火延燒至幼兒專責醫師,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開業小兒科醫師林應然表示,現行的幼兒專責醫師負責的對象,是家長主動申請後派案,高風險家庭的家長鮮少會同意,也使高風險幼童相對少,但衛福部要求三歲以下安置兒童,全面納入計劃,讓參與計劃的兒科醫師「壓力倍增」。

林應然說,若依現行規定,幼兒專責醫師每年需訪視高風險個案二次,頻率並不高,且若保母、家長要隱匿虐兒事實,醫師也難發現,若要防堵應提高頻率,也應由人力充足的大醫院負責,別把壓力加諸基層兒科診所。

三歲以下安置童屬於「指定派案」,林應然說,指定派案對象每一案可收一千元個案管理費,雖高於一般案件收費,但專責醫師要處理的行政事務也增加,需額外增聘護理人員協助,以月薪五萬計算,一年需額外支出六十萬元,除非收案量達到數百人,否則根本入不敷出。

幼兒專責醫師計劃從去年十一月起,將所有新生兒納入照護範疇,前天因應剴剴案,再增加三歲以下安置童,強制納入指定照護。不過,幼兒專責醫師計劃是行政院覈定「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劃」的子計劃,母計劃期限爲一○九年至一一三年,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坦言,計劃將於今年年底到期,明年是否能夠延續,衛福部目前還在向行政院爭取經費。

臺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立民表示,目前兒虐議題備受關注,預估即使幼兒專責醫師制度今年期滿,政府短期仍會繼續維持該項制度,以免遭責難,但長期是否延續就成一大問號。

黃立民表示,要專責醫師至幼兒家中訪視的想法並不實際,醫師不僅沒有公權力,要排開門診時間也有困難,政府應設計配套,讓保母把人帶來醫院檢查否則不能獲得相關補助或薪資,才能確保醫師看得到孩子杜絕兒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