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下小姐帶出場!男沒爽到還偷手機 遭判2年8月

一名酒店小姐被客人帶出場後,帶至旅館性侵未遂。(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郭姓男子前年至酒店消費,包下一名小姐A帶出場,未料郭男見A女已醉倒,便將其帶至旅館性交未遂,還偷走A女手機。臺北地院審結,依犯乘機性交未遂罪,處郭男有期徒刑2年4月,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2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2021年4月間前往北市一處酒店消費,由A女在包廂內陪酒助興,隔日凌晨3時許郭男買下A女到凌晨6時許的時數帶出場,並與A女相約旅館見面。

後來郭男與A女抵達旅館後,郭男見A女已經喝醉、呈現意識不清的狀態,便將A女的衣物脫光意圖性交,因A女開始嘔吐而未遂,直到A女再度失去意識後,郭男取走A女的手機離開現場,A女清醒後察覺事態有異,聯繫酒店人員協助報警,全案才曝光。

對此,郭男接受偵訊時辯稱,他有與A女談妥,以支付1萬元進行性交易,但性交過程中A女嘔吐,他認爲此次消費不開心纔沒有繼續動作。

臺北地院審理時,A女證稱,她沒有印象郭男有買她的時間,且包出場與同意性交易不相同,她也沒有同意以收1萬元的代價與郭男性交,故法官認定郭男犯罪屬實,審酌後,依犯乘機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4月,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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