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按摩男遭拒 吃醋傳訊「想吃掉你」多金男下場慘

示意圖(Shutterstock)

李姓男子去年到按摩店消費時,對男服務生一見鍾情,開出每月4萬元以上的價碼包養遭拒後,發現對方私下在付費色情網站拍攝「男男情慾片」,即密集傳訊「想吃掉你」、「想受到如外國帥哥般的公平待遇」騷擾,並恫嚇對方若不接受他的包養條件,就要向警方舉報、甚至通知對方就讀學校及父親,被害人報警提告。臺北地檢署依恐嚇罪、違反《跟騷法》起訴李男。

臺北地檢署

警方調查,李男去年9月間到被害男子上班的按摩店消費,找被害人按摩,自此對被害人一見鍾情,開出包養條件,包括每月最少4萬元,但遭被害人拒絕。

不久李男發現被害人拍攝大尺度「男男」色情影片,在付費網站供人觀看,遂自去年11月1月至30日,以通訊軟體LINE密集發送訊息給被害人,內容包括「我決定週二找刑警幫我登出」、「若你不認識XXX(被害人父親),警方可以通知校方,或是XX(被害人任職的美妝店)」、「要舉發了,不迴應嗎?」。

李男見被害人屢不迴應,繼續傳訊「不讀不回,今就會向警方舉發你,絕對會」、甚至李男還吃醋傳訊對方「真的,錢不是問題,是我不能忍受你的拍片及接客,我想受到如強森般公平的對待,你不能因爲他是外國帥哥,對我有差別待遇啊」,還發送挑逗訊息給對方「我只想吃掉你」。

被害人受不了李男一再傳訊息騷擾,回覆李男,李男再傳訊「到底要我講清楚什麼?」、「你家、學校、同學、公司、朋友的資訊,還是對包養條件的說明?」

李男之後開出更優渥的包養條件,包括每月最少給4萬元,見面4次,每次3小時,超過的次數照每3小時1萬元計算,若提供如拍攝色情片中的「多元化」服務時,每次多給1萬5000元,滿4個月額外加送貴重禮物1件。

但被害人仍不爲所動,不堪李男一再以通訊軟體傳訊恐嚇、包養騷擾,只好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李男到案。檢察官調查認爲,李男一再傳訊騷擾,已影響被害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並讓被害人心生畏懼,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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