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許志堅涉收賄數百萬元及名牌手錶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涉嫌利用擔任都市審議委員會主委機會,收受建商賄賂協助廠商取得都更案。圖爲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一段127巷 與能仁路交叉口空地。(陳麒全攝)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被控在擔任都更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涉嫌親自或透過人頭收受建商賄賂數百萬元及名牌手錶,幫助樂揚、寶興2家建商通過委員會審議取得都更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蔡偉逸今天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許志堅住處和建商辦公室,約談許志堅等涉嫌人及證人共13人到案。

64歲的許志堅,具有中興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及德國卡斯魯爾大學區域計劃暨科學研究所碩士學歷,曾任臺北市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一路被拔擢到副局長和局長職務,之後升任行政院顧問,2009年調任財政部常務次長。由於許曾任臺北市都發局長一職,也和前財政部長李述德一樣,被視爲馬市府團隊的成員之一。

朱立倫當選新北市長後,延攬許志堅進入市府,遠雄集團爆發弊案,許因時任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評審委員也被波及,被立委質疑其涉有不法,事後他強調自己評審嚴謹,去年6月,朱立倫宣佈競選連任的第二天,市府突發布許以健康因素退休。許的公務員資歷長達34年。

檢廉指出,許志堅擔任新北市政副市長期間(2010年12月25日起迄2014年6月30日),同時亦兼任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2年1月1日起至去年6月30日改任主任委員),主持新北市政府都市計劃審議大會及新北市政都市更新審議大會及決議,並參與新北市政府都市計劃相關決策。

檢廉懷疑,許志堅自2011年5月間起至去年6月間止,對於其審議由寶興開發公司所提之「新店市廣明段土地」(北宜路一段)專業計劃案及樂揚建設所提之「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土地」(民族路、中山路一段的18層住商混合大樓)都市更新事業案時,違反相關規定而決議,或協助業者加速審議後,提供人頭或親自收受2家業者賄賂,金額高達數百萬元及名牌手錶,涉嫌貪污。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廉政官、至寶興開發、樂揚建設等公司及許志堅等人等18處地點搜索,並約談許志堅等涉嫌人及證人共13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