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待轉大富翁遭罰 民團批兩面手法

去年待轉大富翁行動警方舉牌警告,2位號召人最近收到罰單分別被罰6萬元,引發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不滿,質疑是臺北市政府秋後算帳,23日集結北市府廣場抗議。(陳怡誠攝)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23日上午集結北市府門口,怒批民團去年11月20日合法向市府申請路權「塔城街待轉大富翁」行動,2位行動號召人羅宜、吳祥瑀卻在事後分別遭罰3萬,簡直秋後算帳,警方澄清,羣衆倡議地點已超出申請範圍,纔會依法開罰。

交通局去年8月於塔城街、鄭州路口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促進會憤而發起待轉大富翁行動,支持者當時不斷騎車於路口待轉區迴轉,一度癱瘓周邊交通,由於警方覈准活動地點僅有塔城街西側人行道騎樓,倡議羣衆的大富翁行動跨到路口。事件最後交通局承諾每月與民團溝通交通政策下落幕。

豈料,2位行動號召人事後遭警方依《集會遊行法》各裁罰3萬元罰鍰,讓民團氣炸,質疑北市府兩面手法,一方面派出交通局釋善意,二方面卻讓警方開罰,讓人無所適從,明明行動本身合法,也未妨害該處交通,卻落得這番下場

吳祥瑀感嘆,待轉大富翁曾在全臺各地串聯,唯獨北市無視執法比例原則濫權開罰,民團不過希望促進交通平權改革,廢除車種分流制度,讓交通真正解嚴,期中央儘快修改不合時宜的集會遊行法,別用惡法荼毒臺灣人民

交工設施長江長恩表示,該路口肇事數連3年上升,依數據觀察,左轉機車與直行汽車碰撞次數多,才改爲兩段式左轉,也順利降低事故率,經與民團溝通後,仍維持既有做法。

大同警分局督察組長陳佳緯則重申,倡議羣衆活動時,明顯超出申請範圍許多,警方也在現場舉牌警告3次以上,因此纔會依法對行動號召人開罰,若民衆不符裁決,可依法提出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