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清潔隊員街頭談判2人遭刺死 兇手傷重保小命遭起訴

北市蘭州街去年11月16日案發現場,路旁一部進口高級房車被潑及,車身上有不少血跡,地面上則散落救護人員現場急救後所遺留的耗材;警方採證完畢後,清潔隊員立刻清掃現場。(資料照)

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建成分隊王姓約聘員工,去年11月16日應高姓同僚邀約,約在大同區蘭州街談判理論,不料高找來廖、李助陣,王拿出摺疊刀反擊,刺入高的心臟、廖的右外側臀部,2人送醫搶救凌晨宣告不治,王也身受重傷,士林地檢署指揮警方戒護到出院,復訊後聲押獲准,31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

王辯稱,他與高爲兒時玩伴,同爲「以工代賑」聘僱的清潔人員,曾打電話溫馨提醒要上班,反遭誤會,嗆聲輸贏,摺疊刀則是他平時用來割雜物的工具,與高見面後即見到有人撲上來,他爲了要防衛纔會回擊。

起訴指出,王、高因工作期間因故發生口角,56歲高男找來57歲廖男、李男陪同,帶刀棒及警棍,騎車到王男位於臺北市大同區蘭州街,3人在街上肢體衝突,持刀、警棍互相攻擊,李則持小鋁棒躲在不遠處街道觀看。

高男當時持2把水果刀,刀柄爲9.8公分刀刃爲9.5公分、刀柄10.5公分刀刃9.2公分,廖男則是持警棍,王男則掏出摺疊刀1把,刀柄爲15公分、刀刃爲12.5公分,砍殺高、廖男,王男手持較大的刀刺入高男心臟,廖男則腿部臀部2處刀傷,大量出血死亡。

案發後王男受傷送醫,曾2度進入手術房,住院18天后遭警方拘提,經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