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馬朱都重用 他卻禁不住建商名錶、金條、700萬誘惑

許志堅涉嫌收賄包括價值超過700萬的名錶金條金錢(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被認爲是新北市朱立倫愛將,但其實他在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當市長時,就一路被重用,一路從總工程司躍升副市長;不過,卻在擔任副市長期間,主導多起都更案時,收受建商的名錶、金條、甚至連自己的哥哥兒子都有假薪資,6日被臺北地方法院直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許志堅2014年7月底涉貪遭押,他被指出在擔任新北副市長期間,主導多起都更案,但卻收受寶興開發公司樂揚建設公司名錶、金條價值共758萬6350元,原本否認涉嫌貪污;後來改口承認自己的哥哥與兒子在白手套周麗惠弘盛公司領乾薪

4年前,寶興公司向新北市府提送新店廣明段都更計劃,但遲遲未能合法通知地主召開公聽會郭姓股東便透過另一股東弘盛公司負責人周麗惠和許志堅接觸,希望加速都更案順利進行。兩人協議民國100年5月開始,每月匯款11萬元給許志堅。同年12月,周麗惠再匯款45萬6000元,到許志堅的哥哥和長子戶頭。直到許志堅卸任副市長職務爲止,一共收受509萬2000元。

都更案完成公告程序後,爲了能順利通過都更委員會審議,101年12月,周麗惠在臺北市晶華酒店,買了一隻價值21萬6750元的蕭邦表,以慶祝許志堅生日爲名,相約在喜來登飯店用餐、交付。102年1月,許志堅主持都更會議時,確認決議通過,同年8月新北市府覈定實施。

不過寶興公司陸續向新北市府申請權利變換、變更事業計劃,周麗惠希望縮短時程。周因爲知道許志堅的姪女要結婚,先到臺北市衡陽路上的金飾店買了總價值47萬3500元的金條2條交給許。再以結婚賀禮名義,送了價值19萬2100元的蕭邦表、市價18萬2000元的香奈兒手錶,在婚禮上贈送。

光是寶興公司部分,許志堅就收了652萬2000元現金、3只名錶、2條金條,總計739萬9300元。另外,許也協助樂揚建設板橋介壽段都更案能順利進行,由許親自出馬和地主溝通。周麗惠則和樂楊建設副總經理鄒雪娥,再交付18萬7050元給許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