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工程師在廁所裝針孔 女同事4年多被偷拍253次

臺中張姓工程師自2017年底起4年半陸續在公司廁所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同事如廁,被臺中高分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張姓工程師自2017年底起4年半陸續在公司廁所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同事如廁,有4人被害,其中女同事小美最慘,遭偷拍253次。一審在對小美犯行,依妨害秘密罪判張徒刑1年;對其他3名被害人犯行,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二審審酌他已與小美以180萬元和解,小美部分改判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張男擔任某電機公司臺中服務站工程師,自2017每年12月18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間,4年半期間,經常在上午8時上班時,將微型錄影器連接行動電源,用雙面膠貼在廁所置物架的底板下方遮掩,並將針孔鏡頭對準如廁者方向偷拍,直到當天下午5時下班時取回,該廁所爲男女共用。

有同事在2022年5月27日上午8時許上廁時發現,置物架下方有異狀,查看赫然發現微型錄影器,檢查發現是張男架設,報警處理。經調查,小美4年來共被偷拍253次,其他3名同事共被偷拍39次。

張男被查獲後,坦承犯行,警詢後,帶警方到住處,主動交付偷拍影像硬碟。一審判決,針對小美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張徒刑1年;其他3人部份,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檢方及張都提上訴。

張上訴指出,已以180萬元與小美和解,被查獲後配合警方辦案,已無保留任何偷拍影片,並以徹底悔悟,並真誠希望獲得其他3人原諒,請求從輕量刑。檢方則認爲,小美長達4年半遭偷拍253次,身心受創深遠,原審判刑過輕。

二審法官認爲,張與小美成立和解,並已賠償,但仍未與其他3人調解,宜受刑罰執行,促警惕自省,針對原審小美部份犯行撤銷,改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其他上訴駁回,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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