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進旅館就跟你爸說」 惡大叔強拉14歲少女開房間

▲男強拉中女飯店,休假警救女脫離狼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0幾歲的宋姓男子網路認識一名14歲的國中少女,恐嚇「如果不出來見面就告訴父親妳交過4 個男朋友,且都有發生過性關係」,相約宜蘭市碰面時,他企圖強拉對方進飯店開房間,幸好被一名休假中的警員看到,立即報警並協助少女脫困。宜蘭地方法院全案審結,依強制罪,判處宋男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宋男恫稱「如果不出來見面就告訴妳父親妳交過4 個男朋友,且都有發生過性關係。」、「我不會放過妳的」等語,少女被迫依約在宜蘭火車站會面,但他隨後又在飯店前脅迫「如果不進入旅館就告訴妳父親妳與網友見面」,並強取行動電話,同時強拉進旅館,所幸休假景目睹這一幕,立刻上前救出少女。

法院審理時,宋男辯稱並不認識少女父親,也沒他的電話,並無能力強制告訴人,應不構成強制罪,但法官認爲明顯與事證不符,無足採信。

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爲宋男先後所做的強制行爲,就是想和少女會面後伺機發生性關係,主觀上基於單一犯意,且都是在密切接近的時間實施,審酌有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等犯罪科刑前案紀錄,加上造成少女自由受有拘束及權利行使遭到妨害的損害,量處有期徒刑5個月。